太仓市银晟制衣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太仓市银晟制衣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公开时间:2018-09-25 公 开 人: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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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18-09-25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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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银晟制衣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江阴协邦纺织有限公司申请债务人太仓市银晟制衣有限公司破产申请后,于2018925日召集太仓市银晟制衣有限公司债权人在太仓市人民法院五楼大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并指定江阴协邦纺织有限公司担任会议主席。

    此次会议应到债权人为12家,代表债权额为14029740.54元。到会债权人为11家,代表债权额为13935919.6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此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债权人会议议事机制和表决规则》

表决结果:通过

2、《财产管理方案》

表决结果:通过

3、《财产变价方案》

表决结果:通过

    以上事项全部表决通过,债权人会议表决的结果管理人已于会上通知。

    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特此公告!

                        

 

                         太仓市银晟制衣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8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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