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必德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思必德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4-11-26 公 开 人:思必德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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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徐梅 联系方式: 18860920593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2-06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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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必德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项目背景介绍:思必德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根据吴江市华厦建筑有限公司向东台市人民法院提出对思必德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必德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东台市人民法院于20241030日作出(2024)苏0981破申5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思必德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119日作出(2024)苏098156号决定书,指定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提高债权人的清偿比例,最大限度地保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充分实现资产价值,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预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就预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思必德公司简介

1. 基本情况

思必德公司于20161124日经东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登记设立,目前工商登记信息为:

公司名称

思必德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郑巧玲

成立日期

20161124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核准日期

2024-01-2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981MA1N0WUH7M

营业期限

2016-11-24 至 无固定期限

纳税人识别号

91320981MA1N0WUH7M

人员规模

小于50

组织机构代码

MA1N0WUH-7

参保人数

202023年报)

工商注册号

320981000450913

纳税人资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行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登记机关

东台市行政审批局

注册地址

东台经济开发区纬九路18

经营范围

风机研发,风机、新风系统、空气净化系统、水泵、电机、通风设备及配件、环保设备、给排水设备、污水处理设备、除尘设备、电控设备、电焊机及配件、空调、消声器、铁制风口、风阀、风管及配件、燃烧机组、垃圾焚烧系统、防火阀系列设备生产、销售、安装及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股权结构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日期

首次持股日期

1

郑巧玲

100%

5000

2017-10-20

2021-04-16

 

二、主要资产

思必德公司主要资产包括:

1.不动产

1)不动产权属信息

根据《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显示,债务人名下有位于东台市经济开发区纬九路18号的不动产及附属设施,不动产具体信息如下:不动产权证号为苏(2022)东台市不动产权第1400277号,证载建筑面积为43101.90平方米,实测面积合计为43321.66平方米,其中1-6幢有证建筑面积合计为43101.90平方米,7-9幢无证建筑面积合计为219.76平方米。土地面积为68491平方米,测绘面积68491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终止日期为206787日。房屋权属登记证明附记:该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登记为预登记,有效期至20230208日。项目建成后经验收合格的,换发不动产权证,房屋实测面积为43240.52平方米。上述不动产评估价为8595.11万元。

东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案涉资产出具过相关复函:思必德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东台市经济开发区纬九路18号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苏(2022)东台市不动产权第1400277号,可以处置。该不动产设有抵押权,第一顺位抵押权人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顺位抵押权人江苏信用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竞得人的投资项目需符合该区域产业规划要求,并承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测绘报告中3#4#5#房屋面积与不动产权属登记查询结果证明中的面积一致,转移登记时以不动产登簿面积为准。

2024528日,上述财产以60165770元的价格进行第一次拍卖流拍,2024619日,二拍以48132616元的价格起拍,该次拍卖因案外人对拍卖财产提出确有理由的意义拍卖被撤回。202489日,第二次拍卖以60000000元的价格流拍。

2)现场占用情况

经管理人调查,现场目前存在占用,占用人为上海哈龙风机机电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该公司共计十余名职工,占用区域为两个车间及少量宿舍住宿区,其表示可与正式投资人协商后续租赁事宜,如租赁未谈妥将自行搬离。

2.专利、车辆情况

思必德公司名下拥有一辆车牌号为苏JM285Q的依维柯牌小型汽车,目前停在厂区内。

思必德公司名下有一项“SIBIDE”商标,注册号为28191034,属“07-机械设备”。

三、招募原则及(预)重整交易路径

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参选文件的,视为同意按思必德公司现状进行投资,管理人将如实、公开、透明接受投资方尽职调查,自行对投资可行性、价值、风险进行评估。

如思必德公司等转入重整程序,该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效力自动延续,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的身份从“预招募意向投资人”转为“重整意向投资人”,相关程序及要求原则上不发生变化,不影响重整工作推进。

思必德公司重整投资人选定后,《思必德公司(预)重整计划草案》将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表决通过后由法院裁定批准。重整投资人需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重整义务,享有权利。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全体债权人、债务人均有约束力。

四、参选主体

参选人应为在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重整意向投资人可联合报名。要求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行为人。

五、风险提示

如因重整事项产生的相应税费应由投资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产生的“因重整程序削债而产生的企业所得税”,意向投资人应当自行向税务部门了解重整项目相应的税务风险。

意向投资人缴纳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预重整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思必德公司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披露和未披露的信息)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本招募内容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重整时,除参考本材料外,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本招募材料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六、参与重整投资流程

意向人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若有意对本项目重整,则交纳参选报名保证金,并提交初步参选文件;若是两家以上报名的,通过评选方式或现场竞价方式确定最终重整投资人;召开债权人大会表决重整计划草案,由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执行重整计划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七、需提交的参选文件

参选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参选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若参选人希望成为投资方,需要提交如下资料:

(一)重整投资文件应包括先不限于以下内容:

1、意向投资人介绍(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如为联合投资人的,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意向投资人主要业务(业绩)情况和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现金流量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负责营业事务的投资主体的主要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3、预重整投资方案(须包括投资款总额报价)

4、相关附件,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或非法人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现行有效的企业章程复印件;

4)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参与本次重整投资招募活动的决议原件;

5)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和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

6)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

7)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如意向投资人为个人的,则相关附件为意向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和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文件正文和附件每页均需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如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则由其本人或受托人签名。

(二)重整投资文件的提交

1. 重整投资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重整投资文件应装订成册,封面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托人签名;如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则由其本人或受托人签名。

2)意向投资人应将重整投资文件一式两份装袋密封。

3)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时,需提供与投资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刻录到光盘或存入U盘,与重整投资文件一起密封提交。

2. 提交时间

意向投资人最迟应于202412616时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

(三)参选文件的反馈

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参选人对参选文件有关内容解释或说明。

(四)特别说明:鉴于本案尚未转为重整程序,故本次招募为重整前的预招募。

八、参选人报名

1)参选文件的提交时间及联系电话

本轮招募投资方的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12616时,公告有效期内的工作日均可报名,参选人应于有效期内缴纳200万元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参选文件。

参选文件接收地址:苏州市养育巷151号苏州商务大厦609室;思必德管理人;邮政编码:215000;联系人:徐律师 袁律师 联系电话:1886092059313125922102

2)投资保证金的缴纳

本项目参选报名保证金为200万元。提交了参选文件并交纳参选保证金的参选人为合格参选人,合格参选人方可参与重整投资人的遴选,参与人报名后需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方案。意向投资人最迟应于202412616时前将保证金汇入以下银行账户(意向投资人应与管理人核实保证金是否到账,因银行系统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到账的责任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思必德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管理人

银行账号:50018138641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台支行

4)参选文件的撤回

参选人一旦提交参选文件,不得撤回。参选人要求撤回的,取消参选资格。

5)参选文件的法律效力

参选人提交参选文件,即视为参选人提交的参选文件的相关内容对管理人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要约,管理人根据参选人提交的文件的情况,确定参选人是否为合适的潜在投资方。

若是两家以上参选的,经管理人审核及向法院汇报,经过评选或现场竞价程序,确定最终的重整投资方。

九、保证金的使用与退回

(一)参选人未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在重整投资人确定或遴选活动终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缴纳的参选保证金。

(二)参选人被确认为重整投资人后,其缴纳的参选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参选人在中标后放弃重整资格的,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如思必德公司的重整草案未获得东台市法院的裁定批准的,管理人自东台市法院未裁定批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无息退还其所缴纳的重整履约保证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其他

(一)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但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二)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如需了解债务人资产、负债等详细情况的,意向参选人可在参选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前自行对思必德公司完成尽职调查,但需要管理人配合尽职调查的需提前3日通知,管理人将予以配合提供。

(三)本公告编制、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进展合理调整招募进度,管理人可以中止、撤回或增加招募计划,不需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四)东台市人民法院尚未正式裁定思必德公司破产重整,本次招募为预招募。思必德公司能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本预招募公告不代表任何相关方对思必德公司后续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承诺或默认。如法院正式裁定批准思必德公司破产重整,将不再另行招募。如法院未能批准思必德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将撤回本次招募,已提交重整保证金的,将原路退还投资人。

诚挚欢迎各方投资者前来考察洽谈。感谢大家广而告之。

 

思必德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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