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19破41号破产公告、(2024)粤19破41号破产宣告民事裁定书

(2024)粤19破41号破产公告、(2024)粤19破41号破产宣告民事裁定书

公开时间:2025-03-11 公 开 人:东莞市昱明通讯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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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2024)粤 19  41 号之一

申请人:东莞市昱明通讯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广东赋 诚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廖京,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于 2024  4  3 日裁定受理东莞市昱明通讯电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昱明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 2024   4  3 日指定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担任昱明公司的管理人。 现昱明公司管理人以昱明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为  由,提请宣告昱明公司破产。

本院查明:昱明公司于 2020  10  27 日成立,企业  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昱明公司经营范围:产销:通讯设备及配件、电子产 品、金属制品。目前公司登记在册股东: 卜青惠、张玉英、 徐立森、王庆华。公司目前处于存续状态。

本案经管理人审查及债权人会议确认金额债权数额为 7148600.92 元,其中税款债权为 172550.4 元,普通债权为 6976050.52 元。本院于 2024  12  12 日作出(2024)粤 19  4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昱明公司数额 7148600.92 元的无异议债权。

现昱明公司已停止经营,管理人前往现场,发现昱明公 司现已不在工商登记地址及原址经营,也无法接管到昱明公


司任何财务账册,无法对昱明公司进行全面审计。管理人称, 经过前期接管工作后, 目前昱明公司的财产为 3068602.79 元,而除前述财产外,管理人尚未发现昱明公司有其他财产。 昱明公司的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及破产费用,且昱 明公司不存在重整、和解的情形, 故管理人向本院申请宣告 昱明公司破产。

本院认为:昱明公司已停止经营, 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 债务及破产费用,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且亦不具备重整或和 解的可能, 昱明公司管理人提请本院宣告昱明公司破产,符 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 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宣告东莞市昱明通讯电子有限公司破产。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长  谢冠东 

审判员  祁晓娜

审判员  何玉煦

 

 

二五年二月二十六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王兆东



广             

2024)粤 19  41 号之一

本院于 2024  4  3 日裁定受理东莞市昱明通讯电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昱明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 2024   4  3 日指定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担任昱明公司的管理人。 现昱明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昱明公司已停止经营, 管理人审查及债权人会议核查确认金额债权数额 7148600.92  元,其中税款债权为 172550.4 元,普通债权为 6976050.52 

管理人称, 经过前期接管工作后, 目前昱明公司的财产  3068602.79 元,除前述财产外,管理人尚未发现昱明公 司有其他财产。昱明公司的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及 破产费用,故管理人申请宣告昱明公司破产。

本院认为,昱明公司已停止经营, 其现有资产不足以清 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且亦不具备重整或和解的

可能,符合宣告破产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 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本院于 2025  2 月 26 日作出( 2024)粤 19  41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 裁定宣告东莞市昱明通讯电子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五年二月二十六 

 

 

 

本院民五庭联系人:王兆东 0769-89811940

东莞市昱明通讯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刘子涛,联系电话: 13546953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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