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格特隆光电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郑州市格特隆光电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1-09-23 公 开 人:河南盛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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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1-10-0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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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格特隆光电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1年3月19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21)豫01破申5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郑州市格特隆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格特隆)破产清算一案。2021年4月16日,指定河南盛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郑州市格特隆光电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保障广大债权人利益,推动破产工作取得实质进展,管理人研究决定并报请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提议召开郑州格特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为方便各债权人了解会议情况,依法有序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债权人权利、履行债权人义务,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和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实况的研究决定,本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110月8日上午10时在格特隆光电债权人“微信群召开。

二、本次债权人会议采用网络线上会议形式召开、主要内容为:通报管理人履行职务工作报告、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以及通报并表决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三、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为已申报债权并经管理人审查全额或部分金额认定的债权人。债权人表决时,要按照会议议程要求进行表决。

特此通知

郑州市格特隆光电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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