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置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乐山市置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4-04-02 公 开 人:乐山市置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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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4-04-1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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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置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根据四川鑫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珠江富士电梯(中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1610日裁定受理乐山市置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615日指定四川中立中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为管理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试行)》第十一条“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集债权人会议并表决有关事项。网上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与现场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规定,管理人定于202441810召开,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乐山市置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次债权人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管理人执行职务报告审议表决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在2024417日之前,会收到债权人网络会议短信平台,发送短信通知的账号和密码,参会人员可自行选择使用电脑或者手机参会。为确保会议当天顺利参会,请收到账号和密码后务必登录会议进行测试,电脑端需要访问(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login)登录进行会议测试。手机端需要通过点击债权人网络会议短信平台发送的会议账号密码短信的后缀网址,扫描参会引导页中的二维码进入登录页面,进入参会登录页面输入账号密码进行测试。测试成功后请勿随意更换参会设备和网络。

正式会议当日,请参会人员务必再次登录系统,通过网络观看会议直播和投票表决。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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