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书面方式召开南京卡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公告

关于书面方式召开南京卡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16 公 开 人:南京卡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20次
  • 打印

关于书面方式召开南京卡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公告

2025)卡戎破管字第14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债权人会议: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于2025422日作出2025)苏019221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南京卡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戎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5)苏01922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天达共和(南京)律师事务所与中瑞岳华税务师事务所江苏有限公司担任南京卡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管理人,由北京天达共和(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成汉担任管理人负责人。

南京卡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原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为20256191430

就上述议案,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意见如下:

截至2025613日,管理人经征询南京卡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债权人意见,南京卡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5619日变更为书面召开

特此公告。

南京卡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六月十六日

 


附件

【卡戎】关于书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