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顶星鞋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遴选评估机构的邀请函

关于温州顶星鞋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遴选评估机构的邀请函

公开时间:2024-01-25 公 开 人:温州顶星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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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顶星鞋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遴选评估机构的邀请函

 

2024 0381破 5号

瑞安市人民法院2024年 1月 11受理温州顶星鞋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2024年 1月 12日指定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破产清算程序,温州顶星鞋业有限公司需要遴选评估机构。经与瑞安市人民法院确认,向初步符合本次温州顶星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星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的遴选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发送本次选任邀请函: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工商信息 

顶星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3日在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住所地为浙江省瑞安市飞云街道飞云新区(温州瑞鹏电机系统有限公司内 1 层),经营范围包括鞋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注册资本 290 万元,由股东张大勇和张金松分别认缴出资 246.5 万元、43.5 万元,分别持股 85%、15%。

2、 企业经营情况 

顶星公司设立后主要经营鞋制造、销售(含外贸)2023年5月底停业。现尚存部分生产设备、办公设备及成品鞋在承租场所内(温州瑞鹏电机系统有限公司内 1 层、4层)。                                                                      

3、企业目前财产状况

本次交评估资产参考附件《温州顶星鞋业设备清单》,管理人参考评选的报价以该清单为报价评选依据。实际评估的内容,可能会有些许出入,以确定评估机构后,管理人与评估机构现场核对实物为准。

二、评审方式

询邀人自行组织开展选定,不需要各参选机构参与,如有其他安排,由询邀人另行通知。

本次询邀不设最低报名人数限制,选定时由管理人根据参选机构的报价、资质、项目经验、工作方案等综合因素评判后择优确定最终的中标机构。

三、工作内容

评估机构工作范围

本次评估范围为对顶星公司现有办公设备、生产设备、原材料、成品鞋、半成品鞋等资产进行市场价值评估

具体评估范围以管理人与评估机构现场核对所形成的评估交付清单为准。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与本次遴选工作评估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以备管理人遴选评定:

1.参加顶星公司资产评估工作的意向书(原件);

2.有效评估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负责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 评估机构入围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证明(复印件);

6. 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大型企业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报价等)。

项目建议书提交一式份,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9日17时,报名者应于前述日期前向管理人提交完备的书面报名文件,管理人有权视实际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方式

由报名单位自行准备上述材料后以书面形式装订密封(外封面写明:温州顶星鞋业有限公司破产项目评估机构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时间以邮件签收时间为准)或送达管理人办公室。逾期提交材料的,视为未报名。

投标文件接收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尚锦商厦1号楼4楼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

3.联系人:章律师 0577-88359162、15158582848;李律师13506640066。

 

 

 

温州顶星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125

 

附:1.《温州顶星鞋业设备清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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