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都羊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第四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内蒙古蒙都羊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第四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1-08-30 公 开 人: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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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蒙都羊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第四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内蒙古蒙都羊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出资人:

2020518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内04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对内蒙古蒙都羊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作出(2020)内042-1号《决定书》,指定内蒙古蒙都羊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工作领导小组担任内蒙古蒙都羊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内蒙古蒙都羊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1915日上午930分在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现将第四次债权人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事项

1、会议入场时间:2021915日上午830分。

2、会议开始时间:2021915日上午930分。

3、会议地点: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

二、会议内容

本次债权人会议将依法由管理人作工作汇报,债权人及出资人审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

三、参会人员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和涉及权益调整的出资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四、注意事项

1、参会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参会。

2、债权人、出资人代理律师或授权代理人参会,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或律师证。

3、此次债权人会议涉及表决事项,仅限债权人、出资人(本人或代理人)1人进入会场并参加表决。

4、参会人员须持会议开始时间之前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并现场出示绿色健康码。

5、参会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严格遵守赤峰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参会人员应自行考虑疫情防控影响,如参会人员存在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或政策、逃避防疫措施等情形的,一经发现立即禁止进入会议。因存在前述情形被有关部门采取隔离措施的,相关责任由参会人员自行承担。

五、会议联系人

夏凯昕 15387177480、程清泉 15201857830

沈震宇 18671729501、韦京徽 17321083995

 

           内蒙古蒙都羊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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