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婺源县五龙源激流有限责任公司 预重整案件 破产重整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婺源县五龙源激流有限责任公司 预重整案件 破产重整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2-07-10 公 开 人:婺源县五龙源激流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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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婺源县五龙源激流有限责任公司

破产重整评估机构的公告

 

江西省婺源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14日裁定受理曹永旺对婺源县五龙源激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五龙源公司”)的预重整申请,并于2022年6月17日指定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组成联合体担任五龙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为调查五龙源公司的资产状况,便于管理人引进意向投资人,顺利推进五龙源公司的预重整工作,现管理人依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查企业破产预重整案件工作指引》和《婺源县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重整案件的操作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拟通过竞争方式,公开遴选一家评估机构,提供预重整评估、估值及相关方面的服务。

一、 五龙源基本情况

五龙源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13日,法定代表人:江金盛,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公司住所地为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段莘乡段莘村,注册资本4500万元。经营范围:水上漂流游乐、水上娱乐项目开发,旅游景区开发、经营,农家观光休闲,山水观光游,农副土特产品、小百货、餐饮、副食品、旅游产品。

根据最新工商信息显示,五龙源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比例为: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婺源天唐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4500

100

二、 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评估范围

    对五龙源公司全部资产,包括不限于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机动车、办公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财产性权利,进行盘点和价值评估。

(二)评估截止时间

重整草案被法院裁定通过之日。

若重整草案未得到法院裁定批准,以人民法院做出裁定终止破产重整程序之日为准。

(三)评估要求

1. 对五龙源公司的全部资产进行实地勘察、盘点和评估,基于预重整计划草案/方案,在管理人的要求下,并出具市场价值、清算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估值报告。如果涉及资产处置事项,针对拟处置资产出具评估报告。

2. 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对评估报告/估值报告进行解释和说明,并回答法院、债权人、潜在重整投资方、债务人等的询问。

3. 与五龙源公司重整事项有关的评估问题的咨询与支持。

4. 下列情况发生时,选聘机构需要配合管理人或者婺源县人民法院出具新的评估报告/估值报告或说明,且不再另行收取评估费用:

(1)评估报告有效期届满后,预重整案件尚未完结的;

(2)五龙源公司最终被婺源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重整/和解,资产处置工作未完成或和解方案/重整方案尚未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而评估报告/估值报告有效期已经届满的;

(3)预重整案件尚未完结,但评估工作所依据的资产情况发生客观变化的;

(4)五龙源公司最终被婺源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重整/和解,资产处置工作未完成或和解方案/重整方案尚未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但评估工作所依据的资产情况发生客观变化的。

5. 五龙源公司重整所需要的其他评估工作。

三、 竞聘人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2. 在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信息平台中注册入选,且所属地区为江西省的评估机构。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具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机动车、办公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财产性权利的资产评估有效执业资质。

3. 拟委派参与本案的资产评估团队负责人近三年中(2019年、2020年及2021年),独立承办企业破产清算类、破产重整类的评估案件在3件以上。参与过重大破产案件(破产资产在5000万元以上)的评估工作者优先。

4. 拟委派参与本案的资产评估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近三年中(2019年、2020年及2021年),有承办旅游业相关行业的评估业务者优先。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中(2019年、2020年及2021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记录。

6. 参选机构及机构人员与五龙源公司及五龙源公司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无利益关系或其他影响公正独立评估的利害关系。

7. 自婺源县人民法院受理五龙源公司预重整申请前3年内,对五龙源公司进行过评估工作的中介机构不得参与竞聘。

8.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专业技术人员,能够满足工作质量和工作要求.

四、 参选机构需提交材料清单

1.同意参与竞标并承诺与被评企业不存在任何利益冲突、不存在任何禁止服务等不能或限制承接本次提供评估服务工作情形的声明(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评估机构简介;

3.评估机构执业资格证书及资质证明;

4.参与企业破产案件业绩,附相关合同等证明文件;

5.承办有旅游业相关行业的业绩,附相关合同等证明文件;

6.申报机构拟派出参与服务的项目团队人员名单,并附简历及资质证书(如:资产评估师)、从事破产业绩介绍、从事有旅游业相关行业业绩介绍等;团队成员承诺均需亲自参与,不得随意更换;

7.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人员分工等);

8.报价方案(以被委托事项资产总额为准,明确收费比例);

9.为参加竞标会的人员出具的委托书、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

10.无利益冲突承诺书;

11.评估机构认为的其他与本次业务有关的书面资料。

五、 竞选方式

1.材料递送方式:加盖公章的PDF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并于联系管理人确认是否收到投标邮件。邮箱地址:xingpan@king-capital.com;联系人:邢律师;联系方式:156 0793 4683;邮箱地址lanczhang@deloitte.com.cn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91 3611 9610。

2.报名起止时间:公告日起至 2022年7月1618时;

3.报名期满后,管理人将另行安排开标并组织评标。

六、 评选方法

管理人将根据评估机构资料提交以及现场陈述情况,对各竞选评估机构综合评价,主要从评估机构资质、信誉、相关业绩、团队负责人及成员情况、竞选报价、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分,选定评估机构后,管理人将向婺源县人民法院报告本次选聘情况,并将公示选聘结果。选聘结果公示后,管理人将指导五龙源公司与选聘机构签订委托资产评估协议,并报送婺源县人民法院备案。

七、 特别提示

(一)本次选聘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本公告对全体报名者同等适用。意向报名单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接受公告所示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选聘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协议的约束效力。

(三) 本次选聘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四) 评估费报价应包含本次评估业务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不限于交通、差旅、食宿、税费。

(五)鉴于本项目系预重整案件中的评估工作,相应委托费用的支付可能存在退延, 竞选机构请充分考虑并提出报价。如出现管理人或五龙源公司迟延付款的,管理人不就此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且获选机构仍应按照承诺时间完成评估工作并提交评估报告。

(六)拟聘请的评估机构选定后,管理人将在报法院后于中选机构签订委托合同。评估服务费的支付安排,将由管理人于中选机构协商确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五龙源公司重整的,该评估服务费用中未支付部分依法在重整程序中进行处理。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婺源县五龙源激流有限责任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2年7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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