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康发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临沂市康发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2-06-14 公 开 人:临沂市康发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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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5月10日,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作出(2022)鲁1326号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临沂市康发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的重整申请,并于2022年6月6日作出(2022)鲁1326破4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沂市康发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为充分掌握债务人财务、资产状况,管理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经法院批准,拟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提供审计、评估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临沂市康发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00706072508Y;法定代表人:刘新才;登记机关: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日期:1998-06-2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注册资本:5,333.33万人民币;营业期限自:1998-06-26至2028-06-26;经营状态:开业;住所:平邑县地方镇驻地;经营范围:罐头、饮料、冷冻食品、纯净水生产、销售及网上销售;干鲜果品销售及网上销售;糖销售;互联网商品交易平台;网上提供电子商务服务(不含金融类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审计、评估机构的基本要求

(一)审计机构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质;

2.参选机构与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3.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4.参选机构从事过破产案件审计工作且业绩优良,有破产重整审计工作经验的机构优先;

5.有组织审计的工作能力,并能派出充足的、有从事破产审计工作经历的注册会计师或其他具有高级职称的从业人员在企业住所地驻场办公;

6.能够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及时开展审计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

(二)评估机构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质;

2.参选机构与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3.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4.参选机构从事过破产案件评估工作且业绩优良,有破产重整评估工作经验的机构优先;

5.能派出充足的、有从事破产评估工作经历的评估师在企业住所地驻场办公;

6.能够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及时开展评估工作,按时保质完成评估工作任务。

三、审计、评估主要工作内容

(一)审计机构

1.审计基准日:2022年5月10日,即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破产重整申请之日。

2.审计工作内容:按照《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及相关行业准则,对债务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1)对债务人截至破产重整受理日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2)配合管理人核查债权;

(3)协助管理人对债务人现有财产的盘点与接管工作,制作债务人财产报告;

(4)核查债务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是否存在从债务人获得非正常收入和侵占债务人财产的情况;

(5)核查债务人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情形;

(6)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的情形;

(7)根据人民法院和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就有关专业问题接受人民法院和债权人的质询;

(8)破产管理人要求及交付的其他工作内容。

审计机构的具体服务内容以最终协议为准。

(二)评估机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情形,对债务人现有资产进行整体评估,以及管理人要求的专项资产评估等;

2.对债务人假定破产清算状态下的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并根据管理人要求出具单体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3.根据人民法院和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就有关专业问题接受人民法院和债权人的质询;

4.根据人民法院和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评估机构的具体服务内容以最终协议为准。

四、参加遴选应提交的材料

参与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的审计、评估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

1.机构基本情况、规模、人员、业绩介绍,同时提供有效注册证书及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承诺;

2.机构授权委托书;

3.拟委派的项目团队人员名单,并附项目团队关键成员的执业资格证书、执业经历和业绩。

4.参与本次竞争的优势之处;

5.拟开展审计、评估工作的主要思路和方案;

6.机构业绩证明;

7.报价方案。

五、投标截止日期:2022年6月16日17点

六、投标方式

有意承接本案审计、评估工作的机构,请按照本公告要求准备材料,电子版本于2022年6月16日17点前发送至以下指定邮箱(视为报名),纸质材料随后邮寄至如下地址处,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竞争。

联系人:蔡静、王东;

联系电话:13671029960、13675358060;

电子邮箱:caijing@splf.com.cn;

邮寄地址:平邑县地方镇327国道东50米(临沂市康发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大门对过检测中心)。

七、费用支付方式

费用支付方式:以最终签订的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本次审计、评估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等)均包含在服务费用之内。

八、评审方法

1.报名截止后,管理人根据各参选机构的工作方案、资质、经验、报价等综合因素,选择符合条件的参选机构作为中选机构(审计、评估各一家),另选择审计、评估机构各一家机构作为备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无论是否中选,参选费用均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2.中选机构应当与管理人签署服务协议。中选的审计、评估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终止工作。

  特此公告

                                                                                                  临沂市康发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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