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恒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漳州市恒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3-09-08 公 开 人:漳州市恒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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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3-10-13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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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闽0650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张小燕的申请于2023810日裁定受理被申请人漳州市恒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97日以(2023)闽0650号《决定书》指定漳州龙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漳州市恒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漳州市恒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31081800前向漳州市恒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地址及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榜山镇平宁南路明发广场31503号漳州龙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邮政编码:363100联系人:甘海文注册会计师,联系电话:13606983359联系人:陈建源注册会计师,联系电话:18906957264。)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证据材料。债权人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且为审査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该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漳州市恒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股东、法定代表人童万力等相关清算义务人应于公告之日起15内向漳州市恒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管理人移交其占有和管理的公司财产、印章和账簿和文书等资料。

漳州市恒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3年1013日下午4在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零二三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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