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钢集团翼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 第二次分配公告

酒钢集团翼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 第二次分配公告

公开时间:2023-03-22 公 开 人:酒钢集团翼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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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钢集团翼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

第二次分配公告

 

酒钢集团翼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

    《酒钢集团翼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2022年3月22日经山西省翼城县人民法院(2018)晋1022破1号之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进行第二次分配

本次分配将于公告之日起开始实施。本次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为18019902.61,参与本次分配的全部为普通债权,清偿率为1.55%(截止到小数点后两位)。由管理人根据各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

    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两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提存的分配额本管理人将依法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特此公告。

 

                      酒钢集团翼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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