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凯逸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江油市凯逸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3-11-20 公 开 人:江油市凯逸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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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王小华 联系方式: 13890165078 报名截止时间: 2023-12-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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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9日,江油嘉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江油市凯逸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逸公司资金周转不灵,经营恶化,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符合破产条件,但目前混凝土销售市场良好,具备重整条件为由,向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申请对凯逸公司进行重整。2019年4月2日,江油市人民法院作出(2019)川0781破2号民事裁定,受理江油嘉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凯逸公司重整申请;并于2019年4月10日作出(2019)川0781破2号决定,指定四川华天君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四川鼎天律师事务所担任凯逸公司联合管理人。2020年6月5日,凯逸公司债权人会议第二次会议通过了《江油市凯逸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2020年7月16日,江油市人民法院作出(2019)川0781破2号之四民事裁定,批准江油市凯逸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终止凯逸公司重整程序2023年5月9日,江油市人民法院作出(2019)川0781破2号之三决定,解除四川华天君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凯逸公司联合管理人职务,指定四川鼎天律师事务所为凯逸公司管理人。

确保《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根据《企业破产法》及江油市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项下出资人权益调整相关规定,面向全国公开招募执行重整计划投资人将投资人招募及遴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凯逸公司基本情况

(一)凯逸公司基本信息

凯逸公司成立于2008611日,法定代表人刘江,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统一信用代码为915107816757643321住所地位于江油市三合镇工业园东区(桂香村一组)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刘江持股90%、邬建华持股10%经营范围包含: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生产、加工、销售;建材、建筑材料销售;砂石加工、销售

(二)资产负债情况

1.土地使用权及固定资产情况

1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59546平方米,权证号江国用(2014)第0300716号

2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生产用厂房、办公用房、附属设施用房等共24幢,约10977.94平方米,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3)机器设备含两条三一重工180商品混凝土生产线、配套的砂石加工生产线、三一牌SY5419THB天泵车一台(车牌号川B44131)、配电系统、检验设施设备及附属设备若干。机器设备以实物现状为准。

4)紫悦峰景一期住房4套(以房抵商混款,抵款金额1678945元)。

2.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尚需清偿资金

截止2023年10月31日,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尚需要的清偿资金为33,225,347.09大写人民币叁仟叁佰元零分。

3.人民法院受理重整后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权债务情况

截止2023年10月31日,凯逸公司在江油市人民法院受理重整后,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应收款项金额约为2450万元(由于存在商混款图算与小票结算差异,与实际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数据未经过审计),应付款项金额约为1943万元(数据未经过审计)。上述应收应付款项不包括他人挂靠凯逸公司自负盈亏经营产生的债权债务。

二、投资人招募

(一)招募原则及交易路径

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招募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文件的,视为同意按凯逸公司现状进行投资管理人将如实、公开、透明接受投资方尽职调查,投资方自行对投资可行性、价值、风险进行评估
       经管理人确定为凯逸公司重整投资人后,管理人将与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报江油市人民法院备案。投资人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投资执行完毕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承接凯逸公司全部股权及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凯逸公司重整后形成的债权债务(不包含挂靠凯逸公司进行自负盈亏经营的商混站的债权债务)
    (二)应明确的事项
      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凯逸公司重整投资人遴选前应对凯逸公司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理解凯逸公司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除《重整计划》之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义务,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对本次遴选完全确认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三)意向投资人报名
      1.意向投资人报名条件

1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从事房地产开发、建筑及商品混凝土行业者优先;
       3意向投资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 

4同意以承接凯逸公司全部股权及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凯逸公司重整后形成的债权债务执行完毕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方式参与重整投资;

5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参与重整投资,报名时缴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

投资保证金缴纳至管理人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名称:江油市凯逸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油火车站支行

账户:2308422539100081619

意向投资人如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的,投资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方符合前述条件。

2. 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意向投资人需要提交如下资料一式二份
       1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商誉,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承诺书   
       3已经交纳投资保证金的交款凭证;

4)投资意向书,内容包括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投资金额、投资进度、同意执行完毕《重整计划》承诺书、参与重整投资优势等。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意向投资人对报名文件有关内容解释或说明     

5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流程

意向投资人应先向管理人账户交纳投资保证金500万元,再于2023年1210日17点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资料一式两份。报名资料接收地址 江油市科技路29号四川鼎天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张雯13881140625、程13340883887。

确定重整投资人

 管理人将在人民法院的监督与指导下,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投资人。管理人将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意向书,从投资金额、投资进度及执行完重整计划时间等方面与意向投资人逐一进行谈判,最终遴选确定一家投资人参与重整投资意向投资投资金额出价应不低于执行完重整计划所需资金若有两家以上投资人报名,同等条件下选择出价高者为投资人确定投资人后,管理人将与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其他
1.意向投资人应向当地政府咨询确认是否有相关政策要求或限制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如出现影响凯逸公司重整的重大事项或江油市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的,管理人可以中止、撤回或重新招募投资人,不需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本公告有关情况介绍及相关数据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意向投资人应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凯逸公司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意向投资人如需对凯逸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的,须签署《保密协议》。

5.本案债权人可报名参与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

6.本招募公告解释权归江油市凯逸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

特此公告。

 

江油市凯逸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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