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徐县晋高铸造有限公司破产案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清徐县晋高铸造有限公司破产案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4-04-03 公 开 人:清徐县晋高铸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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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徐县晋高铸造有限公司破产案

职工债权公示

(2023)晋高破管字028

清徐县晋高铸造有限公司因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刘强强、清徐县晋高铸造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清徐县晋高铸造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0月30日作出(2023)晋01破申6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清徐县晋高铸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2023年11月1日作出(2023)晋01破35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华贸硅谷(太原)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截至本公示发出之日晋高公司尚欠职工债权的总额为人民币873776(详见职工债权清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4418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职工对公示清单记载有异议的,请于2024418日前向管理人提出,同时提交相关凭证;异议请求未被管理人采纳的,职工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按期提出异议则视为对公示金额的确认。

职工对公示清单记载如无异议,请于 2024418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向管理人申报确认本人银行账户信息。管理人地址: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鸿昇时代金融广场A16层联系人:律师,18536209060

特此公示。

202443

 

附:清徐县晋高铸造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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