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债务人破产-公告

宣告债务人破产-公告

公开时间:2016-11-25 公 开 人: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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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1117日,本院根据债权人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赣西供电分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江西赛维LDK太阳能多晶硅有限公司重整。重整期间,经审计评估截止2015年11月17日,江西赛维LDK太阳能多晶硅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09240589.60元,评估价值为278663560.43元,负债总额5727883371.52元,资产负债率为2055.48%。江西赛维LDK太阳能多晶硅有限公司严重资不抵债,其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债务人和管理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能提出重整计划草案,对债务人的重整程序应当终止,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本院于2016年11月10日裁定终止江西赛维LDK太阳能多晶硅有限公司重整程序,并宣告江西赛维LDK太阳能多晶硅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0一六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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