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置凯实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参会须知

成都置凯实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参会须知

公开时间:2024-03-17 公 开 人:成都置凯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3375次
  • 打印

成都置凯实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参会须知

债权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方便各债权人依法有序参加成都置凯实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效行使债权人权利,确保本次会议的有序召开,管理人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本次会议将于2024年3月20日下午14时30分准时召开。

二、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通过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线上召开

 三、参加方式

(一)参加网络会议的债权人须使用已向管理人提交的债权申报资料或《授权委托书》中确认的债权人或代理人手机号码登录系统观看直播并进行投票。

(二)本次网络会议召开前小时(20243月201400分),债权人在微信搜索小程序《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后点击底部菜单栏“会议”(可直接通过收到的短信链接直接点击跳转进入),选择“成都置凯实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进入并查看会议资料,点击“签到进入网络会议”或进入网络会议即可观看直播。

四、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截止时间暂定为2024年3月31日17:00时。鉴于参会人数较多,具体截止时间根据投票参与情况适当调整。

五、投票方式

(一)“会议表决”位于直播界面下方,债权人可通过点击“赞成”或“反对”按钮,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全部选择完毕后点击“提交”即算投票完成,投票结果一旦提交,将不可修改。如若代理人代理了多名债权人的情况,可根据以下说明操作:

1.代理的多名债权人投票表决的情况一样,正常投票表决即可,表决一次相当于代理的所有债权人都表决完成

2.代理的多名债权人表决情况不一样,点击代表投票人-选择名单,选中需要代表的债权人,表决提交之后即可,重复操作就能实现帮不同的债权人表决不一样的情况。

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71-89180115。

二)为提高推进效率,对于上述表决事项,如在本次会议前提前表决的,债权人就相关表决事项提前提交表决意见的,则本次会议无需再次签到提交表决意见,其提前提交的表决意见将直接纳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最终表决结果统计。

六、会议录像

本次网络会议于20243201430分进行同步直播,各债权人均可观看直播。会议录像将会自直播结束后开放7天,于2024327关闭。

七、异议通道

对债权表中记载的自己债权或他人债权有异议的,债权人可在会议直播界面的“异议通道”提交异议,如有多项异议的,请添加完全部异议后再提交。债权人提出异议的,管理人将在会后对异议进行复核并予以线上或书面复;如异议人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应在收到复核答复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之诉。当事人之间在破产申请受理前订立有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应当向选定的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债权债务关系。若未提出异议或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仲裁的,视为同意债权表或复核结果

八、其他说明

(一)依法申报并确定了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外,不得行使表决权。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通过和解协议、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事项不享有表决权。

(二)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

(三)债务人破产财产管理、变价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后,由管理人提请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执行,经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三)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四)债权人可在会后就会议内容向管理人进行咨询。

成都置凯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3月17


附件

成都置凯实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议程.pdf 下载
债权人参会指引.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