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联发电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

扬州联发电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4-04-08 公 开 人:扬州联发电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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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联发电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4)联发电缆破字第04-1号

2024228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作出(2024)苏1084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扬州联发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发电缆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35日作出(2024)苏108411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江苏东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扬州联发电缆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工作。

由于管理人未接管到联发电缆公司的印章、劳动合同、财务账册等任何文件资料及物品,管理人无法确认联发电缆公司的职工情况。

管理人前往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邮市医疗保障局、高邮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查,未发现联发电缆公司有结欠职工工资和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情况。

综上,管理人初步认定联发电缆公司无职工债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示。联发电缆公司职工如对公示的职工债权有异议的,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要求管理人更正,如异议成立的,管理人将予以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可向高邮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联发电缆公司职工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无异议。

特此公告

 

扬州联发电缆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

 

管理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东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址:扬州市邗江区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

人:丁宇

   话:1995245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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