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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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06-10 公 开 人:天津津北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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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联发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你司的相关人员下落不明,公司清算组未接收到公司财产、账册、重要文件,无法开展清算工作,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520日裁定终结你司强制清算程序。现将终结强制清算程序裁定书向你送达。

特此通知


天津市联发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一年五十日


附件

二中院(2020)强清21号裁定书20210520.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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