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立德粉一先进有限公司 强制清算公告

广州立德粉一先进有限公司 强制清算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09 公 开 人:广州立德粉一先进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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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立德粉一先进有限公司

强制清算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广州立德粉一先进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郝馨刚(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立德粉一先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德粉公司)清算组,案号为(2025)粤 01强清46号。

清算组依法负责立德粉公司的债权登记、审核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德粉公司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并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据资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公司尚未分配的财产中依法清偿。逾期申报债权的债权人需自行承担申报费用及相关法律后果。

二、立德粉公司的债务人及财产持有人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逾期清偿或返还的,清算组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三、清算组已经人民法院授权刻制清算组公章,立德粉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等一切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印章均停止使用。

四、立德粉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承担如下义务

 1.妥善保管并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册、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

2.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3.人民法院认为其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此公告

 

        广州立德粉一先进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5年7月8日

 

清算组联系方式: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01号兴业银行大厦13楼,邮编:510620,联系人:陈银辉/郝馨刚;联系电话:13925276082/18665741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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