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第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变更方案

福建省第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变更方案

公开时间:2025-12-02 公 开 人:福建省第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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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26日,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仓山法院”)裁定批准福建省第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中有关重整方案的规定,管理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福建省第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二公路公司)重整投资人,于20241111日在阿里资产交易平台发布了为期一个月的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并在报告仓山法院及债权人委员会后,依据《重整计划》将省二公路公司的股权以招募投资人形式在阿里拍卖·资产处置频道进行整体处置,但最终无人报名竞价。管理人在2025922(即招募期满前)再次以1.5亿元起拍价在阿里拍卖·资产处置频道招募重整投资人,仍无投资人报名。

为提高重整效率,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第八章“重整计划的执行与监督”中第3节“未能招募投资人”的规定,将第二公路公司的股权和其他资产进行分拆式重整,并对《重整计划》第五章“重整方案”、第六章“债权分类、调整与清偿”、第八章“重整计划的执行与监督”做出调整,制定《福建省第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变更方案》,并于20251015日召开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提请债权人审议并表决重整计划变更方案截至20251114日下午530分,《福建省第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变更方案》经债权人会议分组表决通过,故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于20251119申请仓山法院裁定批准《福建省第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变更方案》。

20251121日,仓山法院作出(2024)闽010469号之二《民事裁定书》,批准《福建省第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变更方案》,现管理人予以公示。


附件

民事裁定书-二公路69号之二.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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