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皖01破28号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及申报材料

(2019)皖01破28号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及申报材料

公开时间:2019-08-06 公 开 人:安徽高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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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2019)皖0128

     本院根据昆山良品丝印器材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971日作出(2019)皖01破申34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债务人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安徽高速律师事务所为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大禹路1228号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2楼,联系人:陈竹 电话:15675510611;何泽海 电话:18656370909),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尽快向管理人清偿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91025日上午840在本院第一法庭(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与高河路交口)召开。债权人出席会议应向本院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或个人身份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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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海润债权申报附件1-6.pdf 下载
合肥海润债权申报通知.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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