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通知

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5-06-11 公 开 人:重庆蒋贝贝水产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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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通知

尊敬的重庆蒋贝贝水产品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5527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05破申27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仲利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孙支斌对重庆蒋贝贝水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蒋贝贝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202565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05207号《决定书》,指定四川发现(重庆)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李楹任负责人。具体负责推进各项基础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管理人就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的相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债权的范围

(1)时间界限: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均有权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2)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3)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4)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5)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6)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7)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8)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9)未到期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已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停止计息。

二、申报期限

债权申报截止日为2025710日前2025710

三、申报方式

蒋贝贝公司债权人应在2025710日前2025710通过以下方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具体信息如下:

(一)电子线上申报:

1债权人登陆“重庆市人民法院公众服务网 (cqfygzfw.com) ”点击页面下方“破产管理”进入“重庆法院破产管理人工作平台”页面,点击“我是债权人”进行注册。

债权人性质如果是个人,必须填写债权人名称(姓名)、身份证号、个人手机号。注意,身份证号仅限18位。  

债权人性质如果是机构,债权人类型请根据选择的“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完成注册信息填写。

债权人性质为个人时,会以个人身份证号生成用户账号,初始密码为admin963.(注意有个小数点)”;债权人性质为机构时,会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生成用户账号,初始密码为admin963.(注意有个小数点)。注册后请及时修改密码,密码修改在网上债权申报界面“基础维护”中进行。

2)注册完成后,从“我是债权人”栏登陆进入网上申报界面,点击左上“案件管理”---选择子项“选择申报案件”---在“被申请人”栏输入债务人名称---搜索至对应案件后点击案件右侧蓝色字体“债权申报”,进入债权申报界面。

3)按债权申报界面左侧所显示的内容,依次填写“债权人信息”“银行账号信息”“送达地址信息”“债权金额信息”“申报材料信息”“资料清单”,每一项填写完成后请及时保存。“债权金额信息”中没有的填写“0”或“无”,“资料清单”中请上传证明申报人主体资格的资料、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证据材料等。

4)前述项目填写完毕后,请在“申报预览”中核对所填写的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网上债权申报。网上申报完成后,请及时将本通知附件所要求的申报材料邮寄至 “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1号财富金融中心FFC1919021903,收件人曾云兴(电话13508335794”。请在邮递单注明“重庆蒋贝贝水产品有限公司破产案债权申报”字样,并保留邮件寄送回单。管理人将在收到申报材料之后确定时间核对证据原件,未能在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据原件的,其申报的债权管理人将不予确认

网上债权申报步骤详见附件。 

(二)书面邮寄申报:蒋贝贝公司债权人完成线上申报后,应立即将债权申报书面材料邮寄给管理人,管理人收件地址为: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1FFC1919021903;邮政编码:401147;联系人:曾云兴;联系电话:13508335794

(三)管理人集中接待,现场核实原件:已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应于20257109:30-17:00,携债权申报材料原件到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1财富金融中心FFC19楼,管理人办公场所内,接受管理人现场核对,管理人核对无误后退还原件。

四、债权申报的要求

(一)债权申报的要求

1. 债权人需认真阅读《债权申报需准备的材料清单及说明》(详见附件1),并按该清单说明要求准备债权申报材料。

2. 债权人须填写债权申报表及附表(详见附件2,债权申报表须填写债权人全称、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件微信用于通知债权人相关事宜)、银行账户信息(用于后期受领分配款)、债权总金额、债权本金、利息、债权性质、抵押情况等。若前述关键信息缺失,在2025710管理人集中接待日,债权人未到办公现场或到办公现场后经提示后仍未予更正补充的,事后导致包括但不限于无法及时接收通知,无法准时参加债权人会议、无法受领债权分配款等事宜的法律后果,将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3. 债权申报表需由债权人本人签章,债权人为自然人时,需由本人签名并按捺手印;债权人机构法人时,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 债权人应在债权申报表中列明利息计算方式、过程及依据。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清算申请受理时即2025527起停止计息。申报表中,债权人仅列明利息总金额,未附利息计算方式、过程、依据的,管理人将视为该利息金额无法律和事实依据,不予认定。

5. 债权人应在20257102025710日)管理人提交书面的债权申报材料以及提交相应材料原件,配合管理人完成核查工作。债权人未在前述期限内申报债权提交申报材料的,自行承担法律后果,并支付逾期申报债权的费用。

6. 逾期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在公司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逾期补充申报审查费具体逾期补充申报审查费的收取标准详见管理人发布的收费标准通知。

7. 申报人对自己提出的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申报人的事实主张的,以及无法提交原件核对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申报人承担不利后果。申报人提交的材料不符合管理人要求的,管理人有权要求限期修改后再行提交。

8. 债权人应将已准备好的申报材料按照《债权申报需准备的材料清单及说明》的顺序整理, 并按照管理人提供的《债权申报证据材料清单》填写提交文件名称及页数,一式两份,随申报材料一并邮寄至管理人指定地址。

 

重庆蒋贝贝水产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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