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龙跃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公开比选审计机构的公告

四川眉山龙跃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公开比选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2-08-08 公 开 人:艾柏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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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眉山龙跃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

公开比选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2)瀛典破管字第9

2022328日,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川1402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四川眉山龙跃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龙跃置业”)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2531日作出(2022)川14022号《决定书》,指定四川瀛楷典扬律师事务所担任四川眉山龙跃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报请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同意,管理人拟公开比选一家审计机构对四川眉山龙跃置业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为节约成本,体现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就比选审计机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四川眉山龙跃置业基本情况

四川眉山龙跃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111日,注册资本为26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显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402MA62J1L69T,注册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红星路东二段411号万景臻席6栋一层,登记机关: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坡分局,营业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工作内容

(一)审计工作内容

1.协助管理人接管、清理会计账册等;

2.协助管理人对个人申报债权进行审查;

3.对应收债权的追收及其他事项发表审计意见,并协助清理债权相关合同、结算单、判决书、催收凭证等;

4.对债务人全部的出资、资产、债权、债务、所有者权益等财务状况(截止时间为2022328)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5.出具管理人执行职务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

6.其他管理人安排的任务。

以上具体工作范围最终以管理人书面委托合同为准。

(二)完成时间

    签订合同之日后管理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财务状况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书,其他工作内容同时进行,管理人另行提出书面要求。

三、申报条件

1.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

2.需为入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或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编制的社会中介机构名单库中的会计审计机构;

3.申报机构及委派参与本案的审计团队负责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从事过企业破产案件的审计工作; 

4.申报机构及委派人员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与本案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其他关系

5.参选审计机构须保证案件办理期间随时至少2名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

四、申报资料

(一)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执业资质证书;

3.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入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或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社会中介机构名册的证明材料;

(二)承诺书

至少应包括:

1.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

2.工作中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密;

3.配合管理人和法院做好审计工作;

4.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审计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

5.申报机构和其从业人员近3年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工作方案

1.申报机构从20171月1日起承办破产案件工作的经验与业绩;

2.项目现场负责人承办破产案件工作的经验与业绩;

3.拟委派从事本项目工作的审计人员基本情况、从业经历、主要业绩等情况;

4.针对本项目的工作计划与安排等。

(五)报价方案

1.包括完成项目所发生的的全部费用一次性包干价(需明确具体的收费金额)

2.鉴于本案暂无货币财产可供清偿破产费用,对于申报机构应收取的审计费,管理人将在破产财产变价完成后,依法予以清偿。申报机构提交报材料时,应出具同意前述服务费用收取时间的承诺函。

3.根据管理人的要求,需要对超过3年以上的年度审计的,不另收费。

五、评定方式

1.参与比选的申报机构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一式(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复印件。以邮件、快递方式寄送的,应在截止日前到达。理人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对申报机构进行综合评定,得分最高的机构作为本项目审计机构,得分第二的机构作为本项目备选审计机构。若申报机构不足三家管理人依然综合评定审计机构;若仅有一家报名,则直接确定该报名的申报机构为中选机构。比选结果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予以发布。评标结束后所有参与比选的资料均不退还,亦不对未中标机构发送任何通知、做任何解释、说明。参与比选的机构对于管理人确定中标人、不退还资料等不得提出异议。

2.评标委员会:人民法院指导下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

六、报名截止时间及接收地址

报名截止时间:截止至2022815

联系人:洪雪梅

联系电话:18280932089

联系地址: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207号银鹏国际新尚广场6楼

 

四川眉山龙跃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


1:

四川眉山龙跃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审计机构比选报名表

 

机构名称

 

成立时间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注册资本(万元)

 

经营范围

 

员工人数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相关专业资质

 

保密承诺

本单位作为四川眉山龙跃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比选审计机构的报名人慎重承诺:本单位提供的全部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对于从管理人处获得的关于四川眉山龙跃置业有限公司及其破产清算案件的任何资料和信息,均承担保密义务。

                         

  承诺人(盖章):

       

 

2:《以公开比选方式确定四川眉山龙跃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审计机构的评分细则》

序号

评分要素

评分标准

1

综合实力(10分)

机构年限(5分)

成立3年以上的得3分;成立5年以上的得5分。

机构规模(5分)

机构从业人员30人以下得2分,30(含)至50人得3分,50(含)人以上得5分。

2

业绩

25

机构业绩

10分)

20171月1日以来为破产案件提供过审计工作的,每1例得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类似业绩

5分)

为与四川眉山龙跃置业相同或类似性质的公司提供过审计工作的,每1例得5分,最高不超过5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

10分)

委派项目负责人从20171月1日以来为破产案件提供过审计工作的,每1例得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3

服务方案(30分)

方案内容设计全面、完善、合理、具有可实施性,方案内容应包含:

1.委派项目人员与本项目审计工作的匹配程度;

2.时间安排合理,及时高效,有明确的工作计划;

3.对项目涉及行业及审计范围内的财务状况有一定的认知度;

4.对审计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有初步的认识和相应的措施。

4

报价

35分)

最低报价35分以本次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5

 


附件

公开比选审计.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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