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康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清算义务人移交资产及证照印章作废公告

天津康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清算义务人移交资产及证照印章作废公告

公开时间:2023-11-23 公 开 人:天津康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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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康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清算义务人移交资产及证照印章作废公告

 

天津康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坤、股东李富强等清算义务人: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于2023615日作出(2023)津0116破申3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天津康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88日作出(2023)津011613号《决定书》指定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管理人。

清算过程中,因无法与债务人及相关人员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津011613号通知书、(2023)康杰(管通)字第002号、003号通知书。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管理人(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16号天津中环产业园有限公司A楼南门2层,022-23733333)移交债务人全部资产、证照印章(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发票章、合同章)、财务资料等,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配合管理人的破产清算工作。为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确保破产清算案件顺利进行,防止在破产清算受理后出现滥用企业印章、证照从事与破产清算无关的事项或其他违法事项,管理人特此声明:在指定期限内未向管理人移交上述证照及印章的,自指定期限到期之日次日起上述证照及印章作废。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

康杰管理人通知书2号-法人韩坤-移交财产.pdf 下载
康杰管理人通知书3号-股东李富强-移交财产.pdf 下载
(2023)津0116破13号-通知书-康杰进出口.pdf 下载
2023.11.13--通知康杰等清算义务人移交资产及证照印章作废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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