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重工西安东仪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中船重工西安东仪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2-08-18 公 开 人:中船重工西安东仪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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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重工西安东仪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623日以(2022)陕01破申4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中船重工西安东仪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仪新能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76日以(2022)陕0124号之一《决定书》指定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担任本案破产管理人。

经管理人对东仪新能源公司职工债权进行调查,截至本案受理日,管理人未发现东仪新能源公司欠缴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的情形。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291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职工对该公示有异议的,请于202291日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异议,并提交相关书面凭证;如公示期满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公示结果的确认。异议请求未被管理人采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示!

 

管理人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10号中投国际B24

联系电话:029-81113051

联 系 人:朱律师、张律师

 

中船重工西安东仪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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