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奥园置业有限公司债权非现场核查告知函

宝应奥园置业有限公司债权非现场核查告知函

公开时间:2023-09-07 公 开 人:宝应奥园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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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奥园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债权非现场核查告知函

 

各位债权人:

宝应县人民法院于2022616日裁定受理申请人江苏地业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对宝应奥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奥园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271日指定宝应奥园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工作小组担任管理人。

2022823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管理人继续审查了部分债权,根据部分债权人异议调整了债权审查结果,于202329日采用非现场方式核查一债会后第一批确认及调整的债权。现将一债会后通过诉讼方式确认的债权审查结果(见附表,该表中不包含已经经过一债会核查的部分和第一批非现场核查的部分)在全国破产企业信息网上公示。若有债权人对管理人的债权审查结果有异议,请在15日内向宝应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起诉的,视为认可管理人的审查结果,管理人将依法申请法院裁定确认。

 

宝应奥园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97

 

附:宝应奥园置业有限公司债权确认表(第二批)

 

申报编号号

债权人

确认金额()

判决书文号

11

扬州市金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51,691.22

2022)苏1023民初5449

93

徐跃飞

154,000

2022)苏1023民初6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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