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西泊家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重整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合肥市西泊家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重整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8-17 公 开 人:合肥市西泊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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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9-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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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西泊家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重整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 213日作出(2025)皖 01 破申 3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合肥滨湖源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合肥市西泊家具有限公司(下称“西泊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申请,并作出(2025)皖 01 破申35号决定书,指定上海段和段(合肥)律师事务所担任合肥市西泊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为尽快推进破产程序,提高收益、盘活资产,实现西泊公司财产价值最大化,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利益。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欢迎有资金实力和管理能力的投资人报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西泊公司概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内   容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MA2MYPJW7A

2

住所地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工业区上海路与沈阳路交叉口33

3

法定代表人

陈建斌

4

注册资本

8180万人民币

5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

股东

陈建斌、陈建华

7

成立日期

2010-04-19

8

经营范围

家具、沙发、办公桌椅、床垫、工艺品、五金交电生产、加工及销售。

二、债务人主要资产

管理人经向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调取资料,查明债务人的主要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及厂房,具体为:

1.土地使用权

使用权面积:7616.61㎡,座落:沈阳路南,使用权类型:出让,宗地用途:工业,终止日期:2061322日,权证号:合包河国用(2011)第027号。

2.地上厂房

坐落位置:合肥包河工业园区上海路与沈阳路交叉口33号厂房,不动产权证号:房地权证合产字第110165804号,总层数:3层,建筑面积:9686.91㎡,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竣工时间:20111013日。

厂房及附属物、装修等有关情况,意向人可自行前往现场查勘。

、主要债务

截至2025817日,共有8户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总额为92,216,820.12元。经管理人审查,初步认定总金额为84,653,966.27元,其中担保债权总金额58,938,105.08元,普通债权总金额14,387,635.26元,劣后债权总金额11,328,225.93元。

最终债权金额,以管理人审查及人民法院裁定或判决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预招募须知

1.本预招募公告所列明债务人有关情况不应视为管理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本公告发布之后,部分数据可能有所变化。

2.本预招募公告不构成债务人或管理人的邀约,债务人能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3.如后续本案依法转入破产重整程序,管理人将正式向社会招募重整投资人。对本次报名的意向投资人,无需在重整程序中再次报名。

4.进入重整程序后,意向投资人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缴纳保证金将在管理人发布遴选结果公告3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返还。

5.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管理人可根据西泊公司破产工作的需要中/终止、或继续意向投资人的预招募。

五、意向投资人报名的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且应具备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或设立以来(如设立至今不足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违规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含机构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

2.意向投资人应拥有具备参与重整投资的资金实力、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3.意向投资人应当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并自愿遵守本预招募公告的约束。

4.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本次预招募遴选的,视为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若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或实际未获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投资资格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六、报名材料及截止时间

1.投资意向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见附件1)

2.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信息,历史沿革,股权结构,组织架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以及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介绍的其他基本情况。若意向投资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需提供意向投资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背景情况介绍;若意向投资人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需提供基金管理人的背景情况介绍。

3.意向投资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出具保密承诺函(附件2)

4.意向投资人征信报告。

5.意向投资人的资金实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合并口径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若意向投资人存续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存续期间全部会计年度合并口径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并提供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合并口径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

6.《重整投资方案》,方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投资方式、投资金额、投资资金来源、支付时间、债权清偿方案等。

7.本次招募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591217时止,意向投资人应于2025912日前通过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向管理人送达纸质版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一式叁份,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纸质版的彩色扫描件,需注明与纸质版内容一致)发送至管理人邮箱,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一致。 

七、向管理人出具《投资承诺书》

在尽职调查完成后(投资人自行决定是否尽调),意向投资人应当确定是否有意向重整西泊公司,若确有意向,意向投资人202595日(含当日)前向管理人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 ),并备注付款事由“西泊公司重整投资报名保证金”。未按时足额缴纳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预招募。

意向投资人在缴纳保证金并获得管理人确认后,可实地考察、调查或向管理人了解其他具体情况,管理人将予以积极配合。

八、特别说明

1.本案目前为破产清算程序,尚未转入重整程序,故本次系预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西泊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预招募公告不代表任何相关方对西泊公司后续将进入重整程序的承诺或默认。

2.本预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公告所列明的有关情况不构成任何承诺和保证,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意向投资人应当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无论意向投资人是否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响应文件,均视为对西泊公司的全部情况已全面、完整知悉。

3.次意向投资人预招募程序中不进行意向投资人的遴选评审。如西泊公司转入破产重整程序,则管理人将于法院裁定破产重整后,在正式招募重整投资人程序中通过评审或竞争遴选方式确定最终重整投资人。

4.本公告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预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预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应接受可能的变化。

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科学大道88号信达银信广场A14楼段和段合肥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王律师,18255180822,邮箱:wangwenwen@duanduan.com

诚挚欢迎各方投资者报名参与本项目。

特此公告。

合肥市西泊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817


 

附件一

投资意向书

本意向书是对自愿参与合肥市西泊家具有限公司(简称西泊公司”)产清算案重整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并接受预招募公告规则约束所做的意思表示。

意向人名称/姓名:

本单位郑重承诺,本单位人充分知悉西泊公司目前处于破产清算程序,尚未转入重整程序,且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单位已充分评估、知悉并自愿承担参与本次重整意向投资人预招募的全部成本及风险。

本单位郑重承诺:符合贵方发布的《合肥市西泊家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重整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各项资格条件,并承诺如下:

()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已充分知悉并同意《合肥市西泊家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投资人预招募公告》的全部内容和报名条件,并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相关行业投 资者的资格要求。

()为自愿报名参与西泊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的招募和遴选,并已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本单位具备与拟投资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均真实合法有效且不存在重大隐瞒或遗漏。

()若最终被确定为西泊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将全面充分按照投资协议、未来清算转重整后的《重整计划》等履行义务。

()积极配合贵方对本单位进行的反向尽职调查,并提供相应资料。

()本单位指定电子送达邮箱:

()本单位指定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意向投资人(公章/签字捺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附件二

保密承诺函

合肥市西泊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

鉴于承诺人对合肥市西泊家具有限公司(简称西泊公司”)具有初步投资意向,为进一步明确承诺人义务,保护各方利益,现做如下承诺:

一、承诺人须予以保密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商业秘密:主要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行业数据、业务数据、公司资 料、人事资料、财产权属材料、商标等无形资产材料、重大合同、产品销售材 料、财务资料及信息等债务人或管理人提供给承诺人的相关资料。

2.执业秘密:管理人执行职务过程中收集、统计、整理的数据和各类信息, 商业谈判过程中与承诺人往来形成的各类通知、法律文书或电子信息。

3.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相关的电子资料、口头、图像或书面信息资料,无论在提供信息资料时是否以口头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4.承诺人因工作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商业秘密、执业秘密信息 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 任何形式的载体,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均属西泊公司或西泊公司管理人所有。

5.其他合肥市西泊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认为需要保密的信息。

二、承诺人应保密的方式

1.承诺人所知悉保密内容仅限于承诺人参与重整投资正当合理使用,不得利用秘密进行其他活动,遵守相关保密要求,采取应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

2.承诺人非经西泊公司管理人书面同意,不得再将获取的秘密向第三方进行任何形式的披露、透露、暗示、默认。

三、违反承诺的责任

承诺人违反承诺,给西泊公司和管理人造成损害的,根据损害结果,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

承诺人(盖章或签字捺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

合肥市西泊家具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1).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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