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业林志置业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第三次)

四川华业林志置业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第三次)

公开时间:2021-08-09 公 开 人:四川华业林志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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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6DA2B8E67DABFBE7B53731431B14A0EA 联系方式: 18108083613 报名截止时间: 2021-09-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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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业林志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第三次)

 

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于2020824日作出(2020)川0182破申3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四川华业林志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华业林志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依法指定成都竞择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华业林志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管理人职责,于2021716日召开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并委托造价、评估机构对债务人进行了司法评估。为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保证重整程序公平公正,重整结果利益最大化,管理人现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招募意向投资人。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四川华业林志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69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成都市彭州市天彭镇外西街生资市场,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不含安保服务)。股东为汪海丽和四川广龙成大贸易有限公司,分别持股74%26%

二、主要资产情况

债务人主要资产为位于彭州市天彭州繁江北路“西环财富广场项目”。债务人名下有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彭国用(2013)字第9161号】,证载面积33149.549㎡,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因剩余土地尚有部分未完成拆迁,债务人实际取得土地面积29553.109㎡)。

1、项目分两期规划建设:

1)项目一期:共6栋,净用地面积18519.06㎡,建筑面积139961.9㎡ ,其中地上计容面积102495.43㎡,已建部分折算后容积率为 5.53

其中345610栋楼基本主体完工,9栋为商业及酒店,主体尚余2层未修建完工。

2)原项目二期:规划净用地面积21467.53㎡,建筑面积109655.74㎡,未实际开发,尚有部分未完成拆迁。

3)一二期项目另有规划地下商业面积24517.09㎡。

2、项目预售情况

项目一期34569栋已取得预售许可证,除实际销售162套,及用于安置拆迁户的房屋外,其余房屋在破产受理前均被抵债或查封,10栋为全商业尚未销售。

3、实物资产

经管理人委托苏州丰正人合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债务人实物资产进行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824日,华业林志公司实物资产的清算价值总额为31,721万元,其中:

1)在建开发产品——房屋建筑物77355.31㎡(一期可售房屋),评估清算价值为266,448,522元;

2)在建开发产品——未开发的剩余土地使用权面积11034.05㎡(彭国用【2013】第9161号),评估清算价值为49,436,292元;

3)售楼部一栋,建筑面积568㎡,评估清算价值为1,206,030元;

4)设备类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办公用品,评估清算价值为121,581元。

(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和工程实际现状为准)

三、主要债务概况 

截至二债会当日,管理人确认的金钱债权共计1963笔(含职工债权15笔),债权总额1264015088.85元。其中工程款优先债权157109710.01元、有财产担保债权138965888.89元,税收债权3959299.36元,拆迁户过渡费及货币安置补偿14298367.17元,职工债权2290860.16元,普通债权938758743.12元 ;劣后债权8632220.14元;

经管理人核查,已确认和拟确认继续履行拆迁安置协议的拆迁户100户,已确认和拟确认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户162户。

(说明:以上数据因未决诉讼,或债权人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后向管理人提出异议调整或提起债权确认之诉而可能发生变化,最终以法院裁定确认的无异议债权金额为准。)

管理人提示意向投资人:尚有债务人账面存在记录但未申报的债权,以及可能存在账上未记载且未申报的负债。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文件时,应考虑到《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引发的重整程序结束后债务增量因素。 

四、招募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招募公告并不能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对本公告披露的内容承担最终保证责任。意向重整投资人在考虑参与重整时,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3、本公告不构成要约,管理人有权随时终止意向投资人招募。

五、意向投资人招募条件

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及商业信誉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与经营管理能力,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后续项目开发。

2、具备商业综合体开发或房地产资质以及对“烂尾楼项目复建续建具有丰富经验背景者优先。

3、意向重整投资人资信条件:

1)意向重整投资人经营正常,最近3年内无重大故意违法行为,无正在被强制执行的案件,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2)意向重整投资人实际控制人(法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经营正常、无正在被强制执行的案件,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3)意向重整投资人及实际控制人未负有到期未清偿且较大数额的债务;

意向重整投资人及实际控制人其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其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4、有能力落实补充后期续建和配套资金;

5、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投资的,需提供联合一致行动人协议,明确牵头人,并说明各自分工及权利义务等,且需同时符合上述13项条件。

六、招募流程

1《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

意向投资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9817:00点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交纳投资保证金、投资人基本资料

2、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如需查阅、了解债务人的资产情况、债权债务情况、在建工程情况等详细资料或进行尽职调查的,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出尽职调查书面申请,同时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管理人予以积极配合。

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3、投资人基本资料

意向投资人应于在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时一并向管理人提交基本资料,基本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重整投资意向申请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简介、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

2)意向重整投资人主要业务发展情况和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包括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现金流量等);

3)履约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资信证明、评级报告);

4)联合体报名须提交联合报名合作协议书,并分别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5)所需附件及资料,具体包括: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工商登记档案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④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董事会、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参与华业林志公司重整投资人遴选及投资华业林志公司的内部决议原件;

⑥具备重整资金实力及可调控资金能力的专项说明;

⑦对“烂尾楼项目复建续建案例(如有,需提供);

载明意向投资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等信息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管理人后续要求补充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6)符合招募公告中“意向投资人招募条件”的承诺或说明。

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报名者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整本加盖骑缝章;自然人报名的由本人签字并捺印。

报名材料一式三份且内容一致。

4、材料递送方式:

1)报名材料密封后现场送达至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两江国际B11楼。

2)联系人:林雪,电话18108083613

3)联系人邮箱:171120205@qq.com

4)报名咨询电话:19136353515

5、保证金规则

1)意向投资人应在20219817:00前向管理人交纳投资保证金1000万元人民币。

如意向投资人在限期内仍未交纳保证金的,管理人有权认定其不具备重整投资人遴选资格。

  名:四川华业林志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银行彭州南大街支行

  号:126668881409

2)意向投资人未被管理人选定为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无息退还投资保证金。

3)意向投资人被管理人选定为重整投资人后需签订重整协议,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可转化为履约保证金,重整相关细则由重整协议另行约定。

4)意向投资人被管理人选定为重整投资人后,拒不签署重整协议或者放弃参与重整、或者不按重整投资或重整计划履行义务、或者不配合依法推进重整程序的,管理人有权没收意向投资人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并作为华业林志的破产财产。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募以公告方式进行,接受各方监督,招募公告的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适用,具有同等效力;

2、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招募过程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特此公告。

 

 

四川华业林志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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