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禾千雅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声明

四川广禾千雅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声明

公开时间:2022-10-10 公 开 人:四川广禾千雅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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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禾千雅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近日四川广禾千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禾公司”)部分债权人反映,收到自称广禾公司股东的四川川纲阳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阳公司”)发出的关于召开四川广禾千雅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收购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载明2022年10月11下午2点在广禾千雅科技大厦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对此,管理人声明如下:

一、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华法院)已2022年06月16日指定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四川中衡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担任四川广禾千雅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刘帅为负责人。管理人系成华法院依法指定的唯一有权对广禾公司开展清算事务的机构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成华法院的指导下履行相关职能,包括接受债权申报、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等。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无权行使管理人的职能。

提请各债权人注意:成华法院决定的广禾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上午10时,在“成华区破产案件管理辅助系统”小程序、“法院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台”上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请各位债权人按时参加。

二、经查,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广禾公司现有股东为四川万德投资有限公司、王磊,阳阳公司并非广禾公司股东,无权以股东身份通知债权人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另查明,阳阳公司在通知上加盖的“四川广禾千雅科技有限公司”系假章,管理人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三、根据法律规定有关机构个人实施妨害管理人破产清算工作的,将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请各债权人注意关注成华法院及管理人的通知、公告文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及成华法院和管理人的通知、公告等文件行使权利

 

特此声明!                       

 

四川广禾千雅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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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9广禾公司声明(盖章版).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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