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朝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破产案职工债权公示

云南大朝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破产案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2-04-24 公 开 人:云南大朝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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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朝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破产案职工债权公示

 

各位职工债权人: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于20211125日裁定受理云南大朝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云南大朝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职工债权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核实后列出清单予以公示。

针对债务人住房公积金欠缴的事宜,经管理人慎重讨论研究认为,公积金不属于职工债权范围。但债务人存在扣减职工工资后未进行缴纳公积金行为,扣减的部分其性质亦属于职工工资,可以按照职工债权予以确认。因此,管理人不再为各位职工补缴公积金,职工在职期间扣减的工资部分作为职工债权,与欠付工资按照同一顺位进行清偿。

管理人现将各位职工在职期间扣减的工资部分公示,各位职工对《职工债权清单(公积金部分)》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请于202257日前将异议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提出,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管理人会对异议债权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职工。如职工仍然对管理人的复核结果有异议,可依法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管理人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东风西路123号三合商利写字楼26楼;

管理人联系人:郑维维律师15925156160、代芳艳18288942668

 

云南大朝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422


 

 

 职工债权清单(公积金工资扣减部分)          (单位:元)

序号

姓名

 金额

扣费属期

1

孙春蓉

 28,000.00

201908-202009

2

孙雅馨

 14,000.00

201908-202009

3

孙君霞

 14,000.00

201908-202009

4

赵森

 14,000.00

201908-202009

5

胡连朋

 4,200.00

201908-202009

6

何传霞

 6,000.00

201903201908-202009

7

李庆兰

 21,000.00

201908-202009

8

刘磊

 8,400.00

201908-202009

9

侯改华

 2,280.00

201908-201909

10

胡斌

 12,000.00

201908-201909

11

艾亚欣

 5,500.00

201908-202007

12

杨青林

 1,000.00

201908

合计

 130,380.00

 

 

 

 


附件

大朝职工债权表(公积金工资扣减部分).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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