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公开时间:2025-12-12 公 开 人:攀枝花市利俊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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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5-12-2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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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攀枝花市利俊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经向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主席申请,攀枝花市利俊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将召开第次债权人会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及攀枝花市利俊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之规定,攀枝花市利俊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第次债权人会议将以非现场的方式召开。详情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51222日;

二、会议方式

非现场会议,以书面形式召开;

三、会议议程

(一)管理人作《管理人执行职务的阶段性工作报告》;

(二)《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

管理人作《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报告》

四、会议须知

攀枝花市利俊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次债权人会议的资料管理人按各债权人在债权申报资料中填写的地址及联系方式邮寄至各债权人,请各债权人注意查收。对于无法送达或拒签的债权人,管理人将视为其放弃参加/放弃出席债权人会议,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各债权人应认真阅读债权人会议资料,管理人将在会议召开后的7日内完成整理工作,并将结果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网址:http://pccz.court.gov.cn/)、管理人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

特此通知。

 

 

攀枝花市利俊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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