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公告

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4-02-19 公 开 人:邵阳金都新地置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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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湘05破2-3

 

本院根据邵阳金都新地置业有限公司的申请2024年24日裁定其预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湖南森力律师事务所担任邵阳金都新地置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邵阳金都新地置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2024年3月8日前,向邵阳金都新地置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通讯地点: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步步高新天地云玺1栋31楼湖南森力(邵阳)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422000联系人:杨梅坤13975909614、刘放13907394446)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邵阳金都新地置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邵阳金都新地置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相关事项届时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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