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都市世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选聘评估及审计机构的公告

武汉都市世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选聘评估及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21 公 开 人:武汉都市世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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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都市世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选聘评估及审计机构公告

 

202547日,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深圳世联君汇不动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武汉都市世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市世联公司)的强制清算,并于2025年5月29日指定湖北晨丰律师事务所为都市世联公司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下称清算组)。

清算组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决定采用公开招募的方式选聘评估及审计机构都市世联公司所有的存放红璞礼遇酒店公寓(武汉都市店)和该公司办公场所内的未被处置的设备办公类资产进行清点登记后,依法进行评估以及对都市世联公司依法进行财务审计。现公告如下:

一、资产评估

待估资产

1、资产范围:都市世联公司所有的存放红璞礼遇酒店和该公司办公场所内的未被处置的设备办公类资产。清算组可提供物品清单参考,但不能提供准备的资产名称和数量,需要现场清点和核实。

2、资产存放地点:红璞礼遇酒店公寓(武汉都市店)(武汉市江汉区唐家墩街街道发展大道236号),锐创中心(武汉市青山区八大家)

评估机构工作内容及要求

1、七日内完成对都市世联公司全部资产的评估工作,向清算组提供评估报告(一式五份);

2、根据清算组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3、根据清算组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4、根据清算组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5、其他工作要求参照清算组或者人民法院的其他要求。

评估机构参与人员要求

1、评估机构派出人员从数量和能力上都要能够保证工作需要,具备评估的相应资质、资格要求。

2、评估机构对拟派出项目团队负责人、工作人员人数、及其人员具备的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需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

3、评估机构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以及联系方式,并出具书面保证函,保证上述人员在本案件中的工作时间,未经清算组同意不得更换派出工作人员。

评估费用

1、本项目在清算程序中因对资产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评估报告过期后清算组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评估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2、如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清算组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3、因强制清算案件的特殊性,评估费用待资产变现后经清算组报请人民法院批准后10日内支付。

4、本次评估过程中产生的人员餐费、差旅费由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二、财务审计

(一)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相关资料全面核实都市世联公司在审计基准日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对都市世联公司编制的基准日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编制基准日债权债务明细表、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出具基准日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和强制清算开始至强制清算结束止清算费用的责任审计报告(如需要)

2、核实都市世联公司的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列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的拖欠费用情况,编制职工薪酬支付明细表(基准日之前连续12个月),核实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欠缴情况;

3、核实并协助都市世联公司处理纳税申报、所得税汇算清缴、税费测算等税务事宜;

4、对每笔债权具体产生的方式、金额、担保情况、账龄、诉讼时效及相应证据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复印、保留每笔债权的原始凭证合同、结算单据等证据,形成相关审计证据档案,并随时对清算组指定的债权进行书面回复,出具相关情况说明函(包括但不限于说明债权金额的形成过程证据材料);

5、审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对外债权,对每笔对外债权具体产生的方式、金额、担保情况、账龄、诉讼时效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随时对清算组指定的对外债权进行书面回复出具情况说明函(包括但不限于说明对外债权金额的形成过程、证据材料);

6、审查都市世联公司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清单。包括:组织对实物的盘点工作;审查资产产权证与实物的盘点工作;审查资产的担保情况;处理好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报废事项;关注相关财产是否属于都市世联公司财产,是否属于质物、留置物;关注都市世联公司是否存在留存在第三方处的质物、留置物等;

7、审计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第三十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对特殊审计期间的异常交易事项进 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

1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申请前一年内,都市世联公司是否涉及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利息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等异常财产交易行为;

2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申请前六个月内,都市世联公司是否存在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情况;

3)都市世联公司是否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等异常财产管理行为;

4)都市世联公司的股东是否存在出资不到位、抽逃注册资本,侵占都市世联公司资产等问题;

5核查是否存在都市世联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公司获得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公司资产的情况。

8、审计报告内容应包括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各科目的审计情况,如审计前后各科目的金额、审计调整事项(包括调整理由、笔数、金额)等分别予以说明;对表内表外重要事项,如抵押担保、未决诉讼及账外负债以及破产重整工作密切相关的其他事项进行披露;

9、都市世联公司是否与关联企业成员之间存在法人人格高度混同。

10、根据法院要求或清算组工作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 的其他专业服务。

12、在审计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按上述审计要求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审计机构参与人员要求

1、审计机构派出人员从数量和能力上都要能够保证工作需要,具备审计的相应资质、资格要求。

2、审计机构对拟派出项目团队负责人、工作人员人数、及其人员具备的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需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

3、审计机构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以及联系方式,并出具书面保证函,保证上述人员在本案件中的工作时间,未经清算组同意不得更换派出工作人员。

审计费用

1、本项目在清算程序中因对审计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审计报告过期后清算组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评估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2、如审计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清算组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3、因强制清算案件的特殊性,审计费用待资产变现后经清算组报请人民法院批准后10日内支付。

4、本次审计过程中产生的人员餐费、差旅费由审计机构自行承担。

、报名资质要求

1、报名单位应当入围《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系统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或《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系统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并具有相关业务经验的评估和审计机构;

2、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3、熟悉企业破产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曾承接过上述资产的执行司法评估和财务审计业务者优先考虑;

4、与清算组、债权人、都市世联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需要提交的材料

1、参与意向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合同范本;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评估和审计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复印件);

5、相关业绩证明等(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企业评估工作经验);

6、本项目的工作计划、人员安排、报价及是否接受垫付前期费用的说明;

7、本机构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机构及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

2)开展工作时,坚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3)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4)保证出具的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5)按照清算组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

6)明确说明出具评估报告的时间。

报名方式

1、有意参与的评估机构和审计机构,应在2025627日下午17时前,将相应的申报材料邮寄至:

收件人:武汉都市世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4号龙源大厦B座17楼湖北晨丰律师事务所

联系方式欧阳律师13871171779

、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聘评估和审计机构系清算组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而为,清算组将依法履行职责,接受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的监督与建议;

2、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清算组将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等事项由清算组集体研究决定;

3、关于最终入选结果,清算组将于报名截止后五个工作日内通知入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清算组不再另行通知;

4、入场时间待签订委托合同后以清算组通知的时间为准;

5、本次评估的公告作为委托合同的有效附件;

6、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武汉都市世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武汉都市世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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