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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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01-13 公 开 人:天津建发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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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25)津02强清6号

本院根据天津市房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12月30日裁定受理天津建发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天津广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对天津建发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进行清算。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一、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二、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等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三、清算组处理事务的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与内江路交口中海大厦12层,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李婷,联系电话:13001369951。

特此公告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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