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方佳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书

湖南方佳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3-09-27 公 开 人:湖南方佳服饰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1249次
  • 打印

债权申报人:

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828作出(2023)湘05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湖南方佳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佳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9月15日作出(2023)湘05破9-1决定书,指定湖南楚信律师事务所担任方佳公司的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为保证债权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债权申报人应根据本通知书的要求,妥善填写及准备相关资料,2023 11 1 日(申报截止日)前向管理人送交债权申报资料。

一、申报债权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具体事项请查看《债权申报规则》):

(一)申报人主体资格材料:

1、申报人为公司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其他合法证明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后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报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申报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后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二)债权申报表(填写要求:1、申报人为公司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2、申报人为自然人(即个人的),应由本人签字并按手印。3、债权申报金额应准确,如有利息、滞纳金、违约金等,应附书面说明计算方式及依据。

(三)申报债权的证明材料:

1、合同、订单、送货单、发票、付款凭证等;

2、债权如有担保的,应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保证合同及相关登记文件;

3、债权如涉及诉讼、仲裁或执行,应提交诉讼、仲裁或执行的有关文件;

4、其他能够证明申报债权事实存在及有效的证据资料。

(四)送达地址确认书、关于受领分配的银行账户信息的说明、债权申报材料清单(格式后附)。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提交上述四类申报材料,各申报材料均需壹式贰份,资料用纸统一为A4纸。除本通知中已标明必须提供原件的材料外,只须提供其余材料的复印件,同时准备原件备查;现场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申报时须携带全部材料的原件供核对并提交复印件。

二、 债权人提交资料的要求

    1、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如未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2、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债权人承担,具体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收取方式参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关于财产案件受理费交纳标准,根据债权申报总金额按比例分段累计收取;补充申报的债权经法院裁定确认后,管理人将在破产财产分配时直接对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予以扣除。

    3、债权人未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该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提交相关文件材料以证明债权存在以及金额,管理人如认为其提交文件材料不完整,可要求债权人补充提交文件材料。如债权人未按照要求补充资料,或未补充资料的,视为撤回债权申报处理

    5、如债权人无法提供原件或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所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如债权无法确认等)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三、管理人接待债权人申报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30-17:30。申报地址为: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建设南路柏林国际写字楼九栋十楼湖南楚信律师事务所。

 

 

 

                 

          湖南方佳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927                                         

 

 

 

 

 

 

 

 

 

 

 

 

 

 

 

附:1、债权申报规则、债权申报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关于受领分配的银行账户信息的说明、债权申报材料清单

2、管理人联系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建设南路柏林国际写

字楼九栋十楼湖南楚信律师事务所。

3、管理人联系方式:姚璎晏律师13397396848、唐洪律师13117398283、梅正桃律师。



附件

湖南方佳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债权申报公告.docx 下载
湖南方佳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表.docx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