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能发电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担保财产清偿的通知》

《广东清能发电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担保财产清偿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3-09-19 公 开 人:广东清能发电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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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能发电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担保财产清偿的通知

2021)粤16破申5号

北京建煌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东江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清能发电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清能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2021)粤16破申5号】,管理人正在办理,现将担保财产清偿情况通知如下:

一、本次清偿的担保财产状况

管理人分别于2022年9月16日2022年9月21日2022年12月21日2022年12月29日2023年3月21日、2023年6月21日接管到清能公司持有的国开瑞明(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股权对应的分红款及减资款111,934,110.58元活期利息4,508.46元及分红款3,401,360.54元、活期利息72,888.46元、减资款10,204,081.63元、活期利息77,884.64元、80,184.06元,以上合计125,775,018.37元。

管理人从前述接管的担保财产支付了审计费135,000.00元、股权评估费125,000.00元,合计260,000.00元。截至2023年918日,扣除前述款项后,接管财产本金和利息合计125,515,018.37元。

二、担保财产清偿

管理人根据(2019)京民初92号、(2019)京民初93号、(2021)最高法民终849号、(2021)最高法民终850号民事判决核查及法院裁定,确认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债权本金2,790,320,200.00元、利息802,615,165.24元、律师费862,360.78元,前述债权在清能公司持有的国开瑞明(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股权价值内优先受偿。债权性质为担保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及《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三条第二款等规定及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的书面申请,管理人拟向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进行第一次受偿分配,具体如下:

1.经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同意,对于审计费135,000.00元(已付)从担保财产中垫付;对于股权评估费125,000.00元(已付)从担保财产中支出;管理人垫付的刻章费230.00元、印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资料及横幅费365.00元、印制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议资料及横幅费120.00元、审计机构函证费900.00元、公告费260.00元、异地查档费2,100.00元从担保财产中先予垫付,支付至管理人指定账户;后续将发生的本破产案件受理费300,000.00元和审计费15,000.00元从担保财产中预留垫付;后续将发生的股权评估费125,000.00元和第二次股权评估费250,000.00元(以实际发生为准)从担保财产中支出和预留。

2.上述担保财产125,515,018.37元,在扣除第(1)款所列预留的款项690,000.00元(本破产案件受理费300,000.00元、审计费15,000.00元、股权评估费125,000.00元、预留第二次股权评估费250,000.00元)、管理人垫付款3,975.00元(刻章费230.00元、印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资料及横幅费365.00元、印制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议资料及横幅费120.00元、审计机构函证费900.00元、公告费260.00元、异地查档费2,100.00元)后,剩余款项124,821,043.37元将依法分配给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

3.管理人管理担保财产的报酬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规定,由管理人与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协商确定,该报酬由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承担。

综上,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第一次受偿分配款为124,821,043.37元,将支付至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指定收款账户;预留款690,000.00元留在管理人账户,用于支付本破产案件受理费、审计费、股权评估费,预留款最终有剩余的,将依法分配给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管理人垫付款3,975.00元将支付至管理人指定账户;管理人管理担保财产的报酬由管理人与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自行约定处理。管理人将向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上述担保财产清偿事项,并申请划付相关款项。国开瑞明(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股权后续处置及受偿分配事宜管理人将继续推进并依法处理。

特此通知。

 

广东清能发电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

                          2023年919日

 

 

管理人联系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雅居乐铂雅苑金麟府26栋广东竞方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黄燕霞,1392858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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