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苏 省 徐 州 市 铜 山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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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04-15 公 开 人:徐州润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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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5-05-13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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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根据债权人徐州市华辰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申请,于 2025 年 2 月 5 日裁定受理徐州润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徐州众联成律师事务所为该案管理人。债权人应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前向管理人(通信地址:徐州市铜山区港鑫大厦 5 层,联系人陈思宇,电话:18020105550)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并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破产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徐州润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
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在铜山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参会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或单位营业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及律师事务所指派函(由于债权人众多,会议场地有限,每家债权人仅限 1 人参加)。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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