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章及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负责人印章、财务章遗失公告

公司公章及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负责人印章、财务章遗失公告

公开时间:2024-06-28 公 开 人:赣州纵横交通设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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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公告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根据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以(2024)赣0702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赣州纵横交通设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于2024年611日指定江西凯莱律师事务所担任赣州纵横交通设施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未能接管到赣州纵横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公章,未能接管到赣州纵横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负责人印章、财务章管理人特通过“全国企业破产案件重整信息网”发布遗失公告:自2024年611日起,赣州纵横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公章及赣州纵横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负责人印章、财务章作废失效。

特此声明。

 

赣州纵横交通设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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