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车县金隆油脂有限责任公司最后分配的公告

库车县金隆油脂有限责任公司最后分配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3-08-21 公 开 人:库车县金隆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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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28日,库车市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库车县金隆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16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根据该分配方案所确认的分配原则和顺序,本次分配为最后分配,分配总额为人民币289953.70元,均为普通债权,清偿率0.55%。

本次分配确定于2023821日开始实施,由管理人根据各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号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本次破产财产分配款项。请各位债权人关注查询,未收到分配款的请及时与管理人联系。本次分配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本次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提存的分配额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19条之规定,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本次公告为最后分配公告,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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