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公告

破产清算公告

公开时间:2021-02-27 公 开 人: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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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     

 

(2020)浙011221

本院于2020年923日根据浙江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杭州易辰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5MA27YDMM8T)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29日作出(2020)浙0112破21号决定书,指定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担任杭州易辰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杭州易辰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1415前向杭州易辰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地点: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大园路2788号杭州易辰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联系人:律师17857058095,曾律师:15715772568,律师13957145841)。申报债权时,需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者,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杭州易辰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杭州易辰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1428上午930分于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405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次会议将采用线上方式召开,届时债权人可通过钉钉平台参加会议(具体参会步骤由管理人另行通知),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杭州易辰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义务及责任,如违反的,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请杭州易辰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及时与管理人联系,并依法履行义务。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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