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创投资有限公司公告

江苏中创投资有限公司公告

公开时间:2021-09-22 公 开 人:江苏中创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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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 市 吴 中 区 人 民 法 院

(2021)苏 0506 破 31 号

2021 年 8 月 5 日,本院根据淮矿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江苏中创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指定江苏久顺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苏中创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你单位应在 2021 年 10 月 15 日前向江苏中创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北路 66 号凤凰广场 15 楼;邮政编码:215128;联系人:薛丽娜、周静芬;联系电话:13862007736、18251181250)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你(或你单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定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你(或你单位)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本院定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下午 15 时 30 分在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O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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