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众信达经贸有限公司债务人接管告知函

衡阳市众信达经贸有限公司债务人接管告知函

公开时间:2025-09-27 公 开 人:衡阳市众信达经贸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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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众信达经贸有限公司:

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21日作出(2025)湘04清申2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衡阳市众信达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信达经贸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09月08日作出(2025)湘04强清36号《决定书》,指定衡阳星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众信达经贸公司清算组。你公司作为被清算主体,清算组现向你方告知以下权利义务:

一、妥善保管并于收到本告知函之日起五日内依法向清算组(联系人:李碧玉 ;联系电话:19330523193 )移交众信达经贸公司财产、印章和账薄、文书等资料(具体交接清单附后);确实无法移交的,请在收到本告知函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提供必要线索;拒不移交或者伪造、销毁有关财产证据材料而使财产状况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处罚。应当移交的众信达经贸公司财产、资料明细如下:

1.众信达经贸公司占有或管理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权债务清册、存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对外投资、无形资产等财产及相关凭证;

2.众信达经贸公司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印章;

3.众信达经贸公司的总账、明细账、台账、日记账等账簿及全部会计凭证、重要空白凭证;

4.众信达经贸公司的批准设立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会议记录、税务登记证书及各类资质证书、章程、合同、协议及各类决议、人事档案、电子文档、管理系统授权密码等资料;

5.有关众信达经贸公司的诉讼、仲裁、执行案件的卷宗材料;

6.众信达经贸公司的其它重要资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依法陈述有关众信达经贸公司的财产及业务真实状况,并如实回答询问。

此致。

衡阳市众信达经贸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附:1.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湘04清申24号《民事裁定书》;

2.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湘04强清36号《决定书》;

3.众信达经贸公司所有印章;

4.众信达经贸公司财务资料及电子账套;

5.众信达经贸公司账户、银行卡、U盾、开户银行等资料;

6.众信达经贸公司证照资质资料;

7.众信达经贸公司股东会决议、规章制度等内部资料;

8.众信达经贸公司资产权属、抵押证明文件等资料;

9.众信达经贸公司合同资料;

10.众信达经贸公司诉讼、仲裁、执行案件材料;

11.众信达经贸公司欠付职工工资情况及员工基本情况登记表;

12.众信达经贸公司已知债权人名单及有效联系方式。

附件

20250916众信达经贸债务人 接管告知函.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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