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相关公告

资产处置相关公告

公开时间:2024-12-30 公 开 人:贵阳荟康医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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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荟康医院有限公司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白云法院”)于2023714日作出(2023)黔0113破申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贵阳荟康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荟康医院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818日指定贵州富迪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贵阳荟康医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第七次破产财产拍卖于20241213日流拍。根据财产变价方案,如前次拍卖流拍,管理人可选择继续拍卖,也可选择采取协议变卖方式处置,协议变卖的前提为:协议变卖价格及条件不低于前次拍卖流拍价及条件。若有意向以不低于第七次流拍价15109986.6元购买贵阳荟康医院有限公司整体资产的,可以在管理人后续破产财产拍卖成交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方式:陈律师,电话:18785158404),相关资产情况可在京东拍卖网查看(网址:https://paimai.jd.com/307819727)。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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