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红华物流有限公司预重整程序 审计、评估机构选聘中选结果公示

贵州红华物流有限公司预重整程序 审计、评估机构选聘中选结果公示

公开时间:2023-09-01 公 开 人:贵州红华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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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红华物流有限公司预重整程序

审计、评估机构选聘中选结果公示

(2023)红华预管字第11号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18日作出(2023)黔0115破申8号《民事决定书》,决定对贵州红华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华物流公司”)预重整,并指定贵州公达律师事务所担任红华物流公司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为提高预重整的效率,全面掌握红华物流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临时管理人于2023年8月24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贵州省人民法院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网、贵州都市报等平台发布了《贵州红华物流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及《贵州红华物流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截止本次公告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即2023年8月29日17:00,临时管理人共收到四家审计机构及三家评估机构的报名材料,四家审计机构分别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贵州普华永信会计师事务所;三家评估机构分别为贵州瑞华亚太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贵州双源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贵州正行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因审计机构报名数超过三家,根据《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指引(试行)》之规定,人民法院外委办于2023年8月31日下午在报名的审计机构中摇号选定了三家审计机构参加评选,分别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年8月31日14:00,临时管理人组织评审委员会在观山湖人民法院四楼进行了现场开标及评审,在见证人的见证下,评审工作已结束,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审计机构

机构名称

综合排名

备注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第一

中选机构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第二

备选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第三


二、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

综合排名

备注

贵州双源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第一

中选机构

贵州正行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二

备选机构

贵州瑞华亚太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三


上述评审结果公示期为2023年9月1日至3日(公示时间为3天)。参选机构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临时管理人提出。公示期结束后,上述中选机构应于2023年9月4日组织工作人员对接临时管理人,进场启动工作

凡对本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临时管理人:

联系人:丰律师

联系电话:18085108310

贵州红华物流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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