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鑫之桥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公告

洛阳鑫之桥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21 公 开 人:河南铭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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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5)豫0311强清2-4号

本院依据张聪的申请,于2025年4月25日作出(2025)豫

0311清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洛阳鑫之桥市场管理有限

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19日指定河南铭志律师事

务所担任洛阳鑫之桥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

组”),袁晓晖为清算组负责人。洛阳鑫之桥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债

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洛阳鑫之桥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清算

组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

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应

予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逾期未申报的,自行承担相应

法律后果。洛阳鑫之桥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 应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还财产。

债权申报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上海国际商贸城 E2幢13

楼河南铭志律师事务所。

清算组联系人:张继申,电话:15517991560。


附件

公告-债务人返还财产+债权申报.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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