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重整计划裁定

批准重整计划裁定

公开时间:2025-04-14 公 开 人:贵州省华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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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华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2025年4月10日,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贵州省华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作出(2024)黔04破2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贵州省华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华大公司重整程序。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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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裁定书(重整计划).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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