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银富实业公司管理人公告

中山市银富实业公司管理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6-02-03 公 开 人:广东中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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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3-2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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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银富破管字第2号

2025年12月26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中山中院”)根据申请人中山市银富实业公司的申请,作出(2025)粤 20 破申 5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中山市银富实业公司(以下简称“银富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1月29日作出(2026)粤 20 破 3 号决定书,指定广东中元律师事务所担任银富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李亚玲为负责人。

【一债会】银富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6年3月24日上午9时00分在中山中院(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6号)第十三法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时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银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需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人民法院、管理人及债权人的询问。

管理人联络方式【通信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28号;邮政编码:528400;联系电话:19876090883(管理人微信同号)、0760-88300883;联系人:简生】。

特此公告

 

中山市银富实业公司管理人

                                                二O二六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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