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豫 0103 破 28 号河南慧豪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2026)豫 0103 破 28 号河南慧豪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7-30 公 开 人:北京市金台(郑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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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9-0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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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慧豪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6年7月23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根据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受理河南慧豪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市金台(郑州)律师事务所担任河南慧豪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河南慧豪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6年9月1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债权人可至管理人办公室现场申报(管理人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商务外环五号国际商会大厦2601;联系人:丁保勇,联系电话:17260769185、19939333430、15516917934;邮箱:719378229@qq.com。债权人可通过线上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线上申报入口为:【郑破通-办案/办事入口-债权人】(https://xh.jiulaw.cn/hnzz)。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慧豪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河南慧豪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二七区人民法院定于2026 年9月10日上午9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线下参会地点: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404 法庭,线上参会渠道:【郑破通-参加网络会议-进入会议或通过扫 描小程序码参会】(https://xh.jiulaw.cn/hnzz),具体参会指引,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河南慧豪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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