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足球学校破产重整案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恒大足球学校破产重整案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小时前 公 开 人:恒大足球学校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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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汪律师 联系方式: 18810697991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5-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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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足球学校破产重整案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于2026年5月13日作出(2026)粤01破申33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恒大足球学校(以下简称恒大足校)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清算组担任恒大足校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充分发挥恒大足校现有的青训品牌和体系,提升学校资产价值,尽可能提高债权人的清偿比例,保障在校师生的合法权利,维护教学秩序与社会稳定,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以推进恒大足校完成破产重整。

一、招募须知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为使意向投资人了解恒大足校的实际情况,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制作本招募公告。

(二)本招募公告所述信息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当独立做出价值判断,投资过程中存在的法律、政策、商业、运营风险等,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评估与承担。

(三)本招募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四)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的招募及延长招募时间等事项。

二、恒大足校概况

(一)学校概况。

恒大足校于2011年11月16日在清远市民政局登记设立,为非营利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统一社会代码为524418005863167737,举办者为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已全部实缴。法定代表人、校长为李本全,业务主管单位为清远市教育局,注册地址为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业务范围为基础教育与足球专业培养,义务阶段、普通高中阶段教育,学历教育。

(二)资产负债概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恒大足校经审计的总资产8.10亿元,包括固定资产7.53亿元、其他应收款0.42亿元、应收账款0.10亿元、预付账款0.03亿元、货币资金0.01亿元、长期股权投资0.01亿元。恒大足校经审计的总负债28.88亿元,其中其他应付款28.15亿元、预收账款0.51亿元、应付账款0.13亿元、应付票据0.05亿元、应交税费0.04亿元、应付职工薪酬19万元。

以上债务数据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最终债务核查数据应以经广州中院裁定确认的无异议债权金额为准。

(三)运营概况。

恒大足校是一所创立于2011年的12年一贯制学校,占地面积999.33亩,现有校舍及教学设施设备完备,可满足3000名学生日常教学运营需要。截至2026年3月31日,恒大足校在岗教职工134人,现有学生总数为666人。目前,恒大足校已经资不抵债,且短期流动性几近枯竭,日常收支仅能勉强维持,财务状况极为脆弱。与此同时,招生规模持续缩减、青训赛道竞争日益激烈、自身缺乏可持续的造血能力,多重风险因素叠加,已对学校的正常运营构成实质性压力。

以上情况供参考,具体以意向投资人尽调期间获取的信息为准。

三、投资人基本条件

(一)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二)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信用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出现经营异常或税务异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应具备足够完成恒大足校重整所需的资金实力;

(四)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投资人资格;

(五)两个及以上的意向投资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的,任一意向投资人均需要满足以上资格要求;联合体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义务,联合体的全部成员需共同承担投资方案的全部义务;

(六)意向投资人应具备体育类学校办学经验,拥有足球专业的师资力量和管理团队,能够发挥现有青训体系和品牌的价值;

(七)意向投资人需要承诺,重整后由自身或指定自身发起设立的单位作为学校承接主体,保障在校学生正常就学,不随意分流学生、不中断教学活动;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不随意遣散教职工,依法足额缴纳教职工社会保险、稳定师资队伍。

四、招募流程

(一)发布公告。

管理人编制《恒大足球学校破产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

(二)报名审核。

意向投资人按本公告规定于2026年5月28日17:00(北京时间)前向管理人正式报名(报名要求详见本公告“五、报名方式”),管理人对报名者进行资质和资格条件审核,经审核合格并按时缴纳报名保证金的报名者,有权对恒大足校进行尽职调查。

(三)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并缴纳报名保证金后即可开展尽职调查,尽职调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8日17:00(北京时间),管理人协同恒大足校给予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的一切费用均自行承担。

(四)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拟继续参与恒大足校投资的,应当根据管理人的要求编制重整投资方案,并于2026年6月22日17:00(北京时间)前向管理人提交纸质版《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应一式叁份,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骑缝章并密封,寄送或现场送达管理人处(管理人联系方式详见后文)。重整投资方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明确的投资总额、支付方式、付款期限与资金来源说明;

2.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简要介绍,教育、体育行业业绩,对恒大足校的投资优势,是否具备运营和管理能力,如为联合体报名的,需说明联合体中各成员的分工、权利义务等;

3.具体的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模式、债权人的清偿方案、是否涉及出资人权益(举办者)调整、维持恒大足校稳定运营的方案及后续运营计划、编制重整计划草案时需由重整投资人提供的其他资料或说明等。

上述内容将作为重整计划草案的组成内容。若意向投资人多次提交材料的,则以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前意向投资人所提交的最后一个版本为准。如此前版本中,存在承诺性内容或承担义务的,则除非意向投资人后续版本中明确予以撤销,否则相关承诺或所承担的义务仍然有效。

(五)重整投资人的确定。

有一名以上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管理人将在广州中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债权人代表的监督下,拟定遴选条件,通过遴选方式确定重整投资人,遴选工作的时间、安排另行确定。

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后,若仅有一名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经管理人初步审查该重整投资方案合法可行,则管理人将在广州中院的指导、监督下通过谈判方式确定该意向投资人为重整投资人。

(六)签署协议。

经管理人确定的重整投资人应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在签订《重整投资协议》起的五个工作日内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保证金数额将在《重整投资协议》中约定,原则上不低于投资总额的5%。

《重整投资协议》签署后,重整投资人可以进一步按更有利于恒大足校或债权人的角度优化重整投资方案,但不得劣于已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及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也不得违反、放弃、全部或部分转让(含变相转让)重整投资方案及重整投资协议确定的重整投资人权利及义务。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至2026年5月28日17:00(北京时间),意向投资人可向管理人报名、开展尽职调查。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参与重整投资人招募的意向书》,作出报名并参加恒大足校重整投资的真实意思表示,详见附件1;

2.意向投资人的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审核;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审核;

5.同意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恒大足校破产重整案投资人招募的决策文件复印件,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审核;

6.意向投资人介绍(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历史沿革、体育教育行业经验、管理团队资质等,若为联合投资,需制作联合报名合作协议书,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并对本次投资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7.意向投资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和2023年-2025年的财务报表;

8.关于愿意参与恒大足校意向投资人遴选或谈判,并对遴选或谈判过程中所知晓的恒大足校情况予以保密的《承诺函》和《保密确认书》原件,详见附件2和附件3。

请注意:前述材料中涉及的复印件,在报名时应当提交原件予以核对,报名材料由报名人自行编排并装订成册,并提交一式叁份交至管理人处,同时应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文件超过20M请刻录光盘与纸质版报名材料一同交至管理人处)。

(三)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78号。联系人:汪律师;联系电话:18810697991;管理人邮箱:wangyangsz@zhonglun.com。

报名前的咨询:意向投资人报名前可以联系管理人了解恒大足校目前概况,管理人可依法提供必要的协助。

(四)报名保证金缴纳及退还规则。

1.管理人在实际收到意向投资人报名材料的三日内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前述投资人资格要求并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性文件的,管理人向其出具资格入围通知书并立即安排报名保证金缴纳工作,之后正式进入尽职调查阶段。

2.意向投资人对从管理人处获得的任何资料和信息,都承担保密义务,并填写《承诺函》及《保密承诺书》。意向投资人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重整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要求相对方赔偿损失。

3.已报名的意向投资人,需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整)至管理人为本破产重整案开立的管理人账户,方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将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相关工作,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4.意向投资人缴纳报名保证金后,未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管理人将在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期限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投资人;经遴选或谈判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重整投资人遴选或谈判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投资人。如意向投资人正式成为本案的重整投资人,则报名保证金直接转为重整投资保证金(报名保证金未能足额覆盖重整投资保证金的部分,重整投资人应当在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内补足)。

5.意向投资人逾期未缴纳报名保证金的,管理人将不向其开放尽职调查资料库,且管理人有权拒绝其对恒大足校进行现场访谈并取消其意向投资人资格。

六、其他说明事项

本公告为恒大足校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为招募重整投资人而发布的报名通知,目的在于广泛征集意向投资人。

(一)意向投资人请详细阅读并遵照本次招募公告的要求,调查恒大足校的相关信息(如资产负债情况、运营情况等)、了解报名资格、招募流程等。参与本次招募的意向投资人视为对恒大足校所涉及的全部事项进行了充分调查与了解,并对此予以认可。请意向投资人基于上述认知,审慎参与招募。

(二)意向投资人参与招募前应向恒大足校资产/举办者权益所在地民政局、税务、商务、土地、规划等政府部门,就恒大足校的资产/举办者权益能否过户/变更、过户/变更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已有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变更的风险由意向投资人承担。

(三)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应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工作。

(四)管理人有权根据招募情况,确定报名是否延长时间。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意向投资人提供其他相关材料,意向投资人应予以配合。

(五)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后,无已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管理人有权重新启动招募意向投资人的程序。

(六)本招募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特此公告。

恒大足球学校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1.参与重整投资人招募的意向书

2.承诺函

3.保密承诺书

附件

附件3:保密承诺书.pdf 下载
附件1:参与重整投资人招募的意向书.pdf 下载
附件2:承诺函.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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