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的债权人自行取回租赁财产的通知

关于成都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的债权人自行取回租赁财产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5-05-18 公 开 人:四川徐和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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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书

 

成都市万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成都瑞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创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28日作出(2024)川01破申32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成都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家乐福)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3月6日作出(2025)川01破2号决定,指定四川徐和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成都家乐福破产清算前,成都家乐福早已闭店停业,相关人员亦早已离职下落不明。管理人在接管债务人时遭遇重大障碍。你方在申报债权时提出成都家乐福未通知你方其已退场且未通知你方取回租赁财产,现成都家乐福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因此,管理人通知你方自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成都家乐福破产清算之日起自行取回,管领租赁财产。

特此通知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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